2.妊娠期哮喘
2026年10月08日
2.妊娠期哮喘
哮喘的发作和平喘药物的应用均会对胎儿及分娩过程产生不良影响,但没有控制的哮喘远比药物的不良反应危险得多。因此,妊娠期妇女首先应积极控制哮喘,最好在怀孕前即做好准备,使哮喘得到控制,并用最少的控制药物使哮喘维持控制。怀孕后应密切随访,在医师指导下用药。用药原则是尽可能通过吸入方式给药,尽量避免使用对孕妇、胎儿安全性尚不确定的药物;如果病情需要用药,应将用药剂量尽量控制在最低水平。妊娠期推荐的药物:①沙丁胺醇,是快速缓解哮喘症状的药物,妊娠期哮喘妇女在任何阶段都可以使用。②吸入激素,是妊娠期哮喘妇女最主要的抗炎药物,是一线治疗药物,推荐使用吸入性布地奈德。建议中剂量、低剂量使用,尽量避免大剂量长期使用。③吸入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对于单用吸入低剂量的激素不能很好地控制症状的持续性哮喘患者,可以选用吸入长效β2受体激动剂。④抗胆碱药物,与β2受体激动剂、糖皮质激素和茶碱具有协同作用,对妊娠期哮喘的治疗是相对安全的。⑤白三烯受体拮抗剂、色甘酸钠或茶碱也是可以选择的治疗药物。⑥全身激素:妊娠期重症、不能控制的哮喘对母体和胎儿存在着极大威胁,应该给予积极治疗,在权衡利弊下可以应用全身激素治疗。口服激素短期使用较少出现全身不良反应。泼尼松是最常用的口服糖皮质激素,目前认为孕期每日服用泼尼松≤10 mg,孕妇及胎儿较少发生不良反应。病情严重时可每日服用泼尼松30~40 mg,连续3~7 d,逐渐减量并短期内停药,以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为主。长期服用激素,孕妇及胎儿均有较大的不良反应,应尽量避免。孕早期应用全身激素可能会增高胎儿唇裂的发生率。(https://www.daowen.com)
对于哮喘妇女,切忌在怀孕后擅自停药或减药,导致哮喘急性加重。妊娠期哮喘患者更应该密切随访,规范治疗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