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2026年04月03日
引 言
传统上,国际关系学和国际法学以国家间交往现象为研究对象,但随着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这两个学科逐渐拓展了以国家为中心的研究范式,开始分析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以及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互动。[2]跨国公司是重要的非国家行为者,在国际经贸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很多跨国公司富可敌国,它们在推动世界经济繁荣的同时也时常引起环境、人权等问题,因而会遭到当地社区的抵制和反对。跨国公司如何与东道国社区互动以及国家如何对这种互动进行制度化安排是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学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对我国而言,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吸引了大量外资,此时应当站在保护我国民众免受跨国公司侵害的角度研究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社区的互动问题。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现阶段我国有大量企业到海外进行投资。因此,现阶段我们更需要从约束我国海外投资企业的角度研究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社区的互动问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