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我国的食品 安全 工作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3年《食品安全法》启动修订,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共10章154条,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搞好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关键在于理顺执法体制,加大执法力度,强调技术执法,在执法中要研究食品安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的若干生产、销售环节做了不少规定,将监督的重点从单纯对最终产品的抽检过渡到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管理,使之逐步与国际接轨。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提高食品质量控制标准的制定;提出加强对食品市场的治理整顿,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自我监督管理,抓生产环节上的关键控制点,确保食品安全与质量。《食品安全五大要点》提供了处理和制备食品的实用性指导,加强从农场到餐桌(以及之间任何地方)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五大要点分别为:保持清洁,生熟分开,安全煮熟,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使用安全的水和食物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