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自制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一、分析自制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在纳税人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中,有一种自产自用的形式。所谓自产自用,就是纳税人生产消费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自己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这种自产自用消费形式,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很常见,但也是在是否纳税和如何纳税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例如,有的企业把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以福利或奖励等形式发给本厂职工,以为不是对外销售,不计入销售额,无须纳税。

按照税法规定,对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属于前述“用于其他方面”按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这里所说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