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光结果≠配镜处方

大眼仔门诊
由于视力模糊来到一家眼镜店验光配镜,验完光之后直接挑选了一副心仪的眼镜。但在戴了一段时间后,发现眼睛越来越不舒服,这是怎么回事呢?
专家解惑
通常认为,验光配镜就是为了将近视、远视、散光、老花眼进行适度的矫正,简言之,就是为了让屈光不正患者看清楚。从医学角度来讲,配镜矫正的目的不仅是要看清楚,而且还要舒适,特别是当患者合并有弱视、斜视、复视、视力疲劳时,配镜更是一种有效辅助治疗眼病的方法。
(1)验光要准确。治疗眼病必须要有明确的诊断和有效的治疗方法,对于需要视力矫正者,验光就是诊断,配镜就是治疗。如果验光不准确,势必影响治疗,而配镜不准确,好比治疗方案没有得到正确执行,这样眼病不但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反而症状会加重,视力变得更糟。还有部分患者会出现头痛、头晕、呕吐等不适,严重影响其健康和生活质量。对于一些弱视的小朋友,还可能因此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而影响视力恢复,甚至影响到今后的升学和就业。
对于验光的过程,客观和主观验光检查结果往往不完全一致。验光师会通过客观验光法和主观验光法综合判断患者的视觉情况,其中包括扩瞳前后排除调节因素对视觉的影响、分辨主视眼、辨别显性和隐性斜视类型及程度等,最终得出较为科学和准确的验光结果。
(2)验光结果不等于配镜处方。在拿到验光结果后,不可以直接“照单抓药”(配镜)。这个结果并不能简单等同于配镜处方。举个例子:一名3岁小朋友阿托品扩瞳后为+2.50 DS,如果没有斜视和弱视,这个远视度数是正常的生理性远视,根本不需要戴镜。切记:“远视眼”幼儿莫要盲目配镜。又比如,一名儿童验光结果为-6.00 DS,如果是外斜则需足配,内斜则需低配。内、外斜视是较为常见的眼肌疾病,如果斜视度数仅为轻度,可以首选配镜加视觉训练解决,如果是不正确配镜,不但没有矫正和治疗的作用,反而还会引起斜视的加重和视力的减退等。
配镜处方其实是验光师开具的配“药”处方,这个处方是验光配镜过程的核心,而不是验光结果的简单描述。需要依靠验光师长期的经验积累和专业的视光知识,才能最终得出科学的处方,让患者戴镜后视物清晰、舒适、持久。有经验的验光师还会针对不同患者的具体情况做出配镜指导,以利于辅助治疗。所以,配镜的依据是配镜处方,而不是验光结果。验光结果不等同于配镜 处方。(https://www.daowen.com)
配镜都有哪些专业术语呢?
主要有以下几个。
OD:-3.00 DS/-1.00 DC×60°→1.0,表示右眼300度的近视镜联合100度的散光镜,散光的轴度是60°,视力1.0。
OS:-2.00 DS/-1.00 DC×60°→1.0,表示左眼200度的近视镜联合100度的散光镜,散光的轴度是60°,视力1.0。
PD:60 mm,表示瞳距60 mm。
(黄馨慧)
主编点睛

验光结果不等同于配镜处方,千万不要只凭着验光结果去配镜,需要依靠验光师长期的经验积累和专业的视光知识获取科学的配镜处方,让患者戴镜后视物清晰、舒适、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