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成果评价体系
建筑设计教学过程呈现阶段性特征,需要在每一阶段适时适度地进行评价,并将各阶段过程考核纳入最终评价结果。设计过程考核和最终方案考核分配比例1∶1,评价较为全面客观。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方案展示
主要以学生对自我方案的展示进行考评,包括设计方案表达、图纸表达、模型表达和语言表达4个模块。
2.学生互评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增加学生的参与度,培养合作意识,在相互交流中学习进步,将学生评价环节纳入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同级同学互评、高年级同学点评和低年级同学提问3个环节。(https://www.daowen.com)
3.教师评价
教师评价是整个学习成果评价体系的核心,也最为充分和客观。分别由不同教师从各自领域进行评价后,再由主讲教师综合评价。主要包括建筑组教师评价、规划组教师评价、园林组教师评价、技术组教师评价和专任教师评价5个部分。不同角度的点评,使学生能够认识到建筑设计在整个城乡规划专业宏观框架下各领域的侧重和不同。
4.校外同行专家评价
主要分为一线从业者评价和其他院校教师评价。一线从业者从工程实践角度评价学生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使学生认识到方案与实际工程的差异;其他院校教师的评价可以让学生了解到不同院校背景同类课程的进程以及与外校学生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