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概念

二、基本概念

社区(Community)是指在一定地理范围内由具有相同文化和历史背景的社会群体组成的生活共同体。社会学家认为社区具有四个要素:具体的地理空间、一定的人口、关系丛、社会团结或认同。在城市,社区的形态有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在农村则可以指乡村。我国的社区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2001年中央政府提出在全国城市推动社区建设工作,社区这个并非我国本土的词汇才被人们所认识。[6]

社区卫生服务(Community Health Service,CHS)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7](https://www.daowen.com)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Community Mental Health Service,CMHS)是我国政府近年来非常重视的一类社区卫生服务,是指应用社会精神病学的理论、研究方法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医疗技术,对社区人口中的精神疾病进行预防、治疗、康复,并为社区范围内的居民提供相应和必要的精神卫生服务。在服务对象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者,以社区中的全体居民为对象,即包括目前心理状态正常者,开展全方位式的服务,需要政府及其各部门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狭义者,主要服务对象为社区中的现症精神疾病患者,由卫生部门承担主要任务,同时也需要其他部门的协同与配合,我国目前现阶段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对象仍以后者为主。[8]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是治疗和预防相结合、医务人员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是与精神病流行病学调查、培养精神卫生防治人员、进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同等重要的,也是搞好社区精神防治必不可少的手段和措施。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目的是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指导患者正确用药,防止患者发生自伤和他伤的事件。

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指的是大脑机能活动发生紊乱,导致认知、情感、行为和意志等精神活动不同程度障碍的总称。在《精神卫生法》颁布之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中均未使用过“精神障碍”这一概念,但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文件中曾出现过“精神障碍”的提法,例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2004)要求“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9]截至2018年3月,在全国9个省市制定的9部精神卫生条例中,《宁波精神卫生条例》(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06)、《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武汉市人大常委会,2010、2015)、《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11)、《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4)、《长春市精神卫生条例》(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4)、《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6)、《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杭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均使用了“精神障碍”这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