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的演变
1.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最先开始自上而下探索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国家,并迅速影响到英国、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和澳大利亚,这些国家也开始缩减专业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大量建设社区精神卫生中心,美国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职能的变化伴随着精神卫生理念的变化。1962年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国家开始资助社区精神卫生中心的建设,到1985年美国共建立社区精神卫生中心约750个,占全国社区总数的一半。[10]
2.加拿大
加拿大是精神科社区护理开展较早的国家之一,20世纪90年代大约有6000多所公立社区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要求社区工作人员都具有心理学的背景并经过专门机构培训,持证上岗,这些精神科医务工作者会根据患者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机构会组织各种日间康复活动,对于社区一些无家可归的精神障碍患者也会提供长期的抗精神药物治疗和进行访视,此外,一些社会工作者也会定期访视社区的精神障碍患者。[11]
3.澳大利亚
在澳大利亚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社区服务中心会安排个案管理员与患者保持联系,帮助其生活起居、监督服药、定期安排与医生会谈。在澳洲存在许多精神障碍患者的俱乐部、工厂,他们在这些地方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因为相同的经历处境关系融洽,经常聚会、组织活动,除了公立医疗机构,教会也会定期将社区中的精神障碍患者组织在一起进行活动。[12]
4.日本
在发展社区精神卫生之前,日本主要是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为主的,直到1988年颁布《精神保健法》才使得人们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态度发生了质的转变。随后颁布的《社区卫生保健法》《精神保健福利法》《精神保健福利法修订法》等,都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发展。[13]
5.韩国
20世纪90年代之前,韩国的精神卫生服务同样是以专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为主的,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主制度的进步,以及精神卫生专业人员不断引进先进国家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管理的先进经验,政府开始有计划地开展精神卫生社区服务示范计划。[14]韩国精神卫生法案于1995年通过,法案中提到了精神疾病患者的人权保障和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广泛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并于当年在首尔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社区精神卫生中心。[15]政府对精神卫生资源进行了区域规划与调整,逐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也使精神疾病患者能够更加顺利地走出医院,走进社区,回归社会。
6.泰国
在泰国,每一家精神卫生医院/研究所/中心均负责为一定区域内县所属的社区综合医院、社区卫生中心、村卫生室提供社区精神疾病随访治疗和康复、社区精神卫生促进和预防的指导。1987年,泰国在“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策略中,将精神卫生纳入了初级卫生保健,并且重点强调了要加强社区一级的精神卫生工作。泰国对全科医师进行精神卫生知识的培训,通过专科医生定期到社区巡诊,督导社区全科医生、对非医务专业人员进行培训。[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