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

第8章 辐射 事故分级处理和 报告制度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最早一次辐射事故是发生在1954年,福州协和医院的一名护士用血管钳夹持镭针进行穿线时,不慎将一支1.22×108Bq的镭针掉到地上,当时护士用肉眼寻找未果,10年后福建省成立放射防护机构后再找也未找到。从全国来看,20世纪50年代我国核技术应用刚刚起步,事故不多。但随着全国核技术利用产业的迅猛发展,辐射事故也逐渐增多,部分事故造成人员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尤其是近几年,辐射事故对社会的影响甚至出现了不稳定因素。因此,从事故中总结吸取经验教训,以减少同类事故的发生,是解决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经验表明,事故的分级是对事故进行管理和吸取教训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