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1 宁波某金属工业有限公司铜材放射性污染事件

18.5.1 宁波某金属工业有限 公司铜材放射性污染事件

(1)事件经过

2011年3月18日,嘉兴市某电力设备铸造厂生产的熔断器配件出口时被检出放射性异常,环保部门经调查追溯至宁波市慈溪某金属公司,共检出约80吨放射性异常的铜产品及约30吨原料(含部分铜渣),各种铜材的放射性活度浓度介于5.5~9.99×106Bq/kg。经估算,钴-60放射源溶入溶化炉时的放射性总活度约为6.14×1010Bq(约1.66 Ci)。(https://www.daowen.com)

(2)事件调查处理

环保部门排查了所有的下游客户,有约150吨原料和产品被检出放射性异常并就地封存。在监督下,对封存铜棒进行钢板隔离,并将钢板相互焊接,对封存区域用37 cm厚、2.5 m高的墙体进行了封闭,保证隔离墙外的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在本底值,并做好防盗措施。

封存和整改后,应该金属公司的请求,环保部于4月19日召集了第一次专家会议,要求浙江省辐射监测站和宁波环境监测中心专家牵头,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于4月23日至5月5日派出技术人员对封存的铜材按γ剂量率与活度浓度的对应关系进行了初步的分拣。5月17日环保部召集第二次专家会议,对分拣的情况及分拣所采用的方法进行论证。同意对20000 Bq/kg以下部分进行循环再利用,并要求对受到污染的产品及铜棒进行回收,以利于集中处理。按环保部要求,该单位对发出的辐射异常货物(包括原材料及客户已经加工过的产品)均予以回收,封存于暂存库等待统一处理。该单位用铜棒给客户予以调换后,最终共约200吨异常物品需处理。

该公司编制了《污染铜材清洁解控方案》,提出了污染铜清洁解控、处置目标、控制限值以及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2012~2014年,该公司在环保部门的监管下,实施为期一年多的污染铜材清洁解控工作,对这批放射性污染铜材进行安全、合理的处理。

(3)经验教训

①各级环保部门应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金属制品放射性污染关系到辐射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也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声誉,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认真梳理各监管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②废旧金属熔炼企业应落实法规中的监测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有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工艺的,应当配套建设辐射监测设施;未配套建设辐射监测设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不予通过其建设项目竣工。

③应加强监督执法。要强化对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照规定配备监测设备,配备仪器后不开展监测工作,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隐瞒不报以及恶意掺杂或稀释含放射性钢材的企业,要依法处理。

④应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研究出台相应技术手册,规范门禁式放射性监测系统、便携式放射性监测仪器的监测方法、记录格式报告要求和受污染钢材处置程序等,并做好培训工作。

⑤应提高废旧金属回收及熔炼企业的准入门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考虑制定废旧金属回收及熔炼企业准入门槛和优化产业布局的方案,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要以“环评”为抓手,严格把好废旧金属回收及熔炼企业发展的“环评”和“三同时”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