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3 黑龙江某医院工作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
(1)事故经过
黑龙江某医院PET/CT中心1名药剂师2010年一季度个人累计剂量当量为234.19 mSv,二季度为48.20 mSv,四季度为191.08 mSv;1名物理师2010年一季度个人累计剂量当量为68.62 mSv。
经调查,该药剂师在2010年一季度合成碳-11药物时,合成器排风系统发生故障,排风扇反转,导致放射性气体富集,该药剂师在故障没有排除的情况下仍继续工作3~4天;二季度该药剂师个人剂量超标的原因是患者多,工作时间长;四季度合成氟-18药物时,药物输出管线两次出现断裂,该药剂师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人工收集、过滤和分装药物,累计操作时间近3个小时。该单位物理师个人剂量超标是由于滤膜先后几次出现堵塞、破裂,物理师违反操作规程徒手换滤膜,累计操作时间近1个小时。
(2)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省环保厅组织对个人累计剂量超标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对该单位进行5万元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3)事故后果
该事故导致2名工作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4)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直接原因:
①该单位辐射安全设施未定期检查维护,合成器排风故障,药物输出管线断裂,滤膜堵塞,设备带病运行。
②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设备故障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情况下人工收集、过滤和分装药物,徒手换滤膜。
事故的根本原因:
①该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文化和安全管理缺失,未对放药生产设备和辐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的检修维护,设备发生故障后仍然带病运行。
②辐射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规操作。
(5)经验教训
①医院应建立健全辐射安全设施维修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②在发现安全防护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和检修,重大维修后应进行相关辐射防护核实。
③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加强安全防护培训教育,增强工作人员辐射安全意识,培育良好的核安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