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2 江苏某肿瘤防治研究所违章操作医用加速器致人员受照事故
(1)事故经过
1985年5月13~14日,江苏省某所放射科技师张某等人违章操作,切断加速器的剂量联锁装置,采用手动模式用电子束治疗病人,致使25名病人(其中肿瘤患者21人,非肿瘤患者4人)受到超剂量照射。病人在受到照射过程中,多人反映照射部位皮肤有灼热感和痛感,甚至大声喊“吃不消”,但工作人员却误以为强迫体位或照射筒压迫所致,以至本可以按操作常规从电视观察中能及时发现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终于酿成重大责任事故。
(2)事故处理
事故后,受害人联合给国务院总理联系,反映受害情况,要求关心他们的病情。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经过法院审理,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被判刑。
(3)事故后果
受到过量照射的病人,照射部位的皮肤、器官、内脏、神经、肌肉甚至骨骼等均遭受不同严重程度的放射损伤。如出现即感乏力、局部皮肤潮红灼痛、发麻,进食困难、恶心,少数还引起了骨坏死、上肢瘫痪、神经疼痛、肌肉萎缩等症状。事故导致了病人多器官组织损伤,加速了病人死亡进程或终身残疾,后果非常惨重。
为处理此事故,事故单位花费了巨大的经济代价,一度干扰了相关单位的正常工作,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
(4)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设备的医生违章操作,切断加速器的剂量联锁装置,致使病人受到超剂量照射。
事故的根本原因是辐射工作人员核安全文化淡漠,缺乏安全意识,未落实操作规程等制度,未按作业程序进行照射治疗,麻痹大意,没有谨慎的工作态度。
(5)经验教训
①开展放射诊疗的辐射工作单位应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放射诊疗的质量保证体系,杜绝违章操作行为的发生。
②应加强辐射工作单位及人员的核安全文化培育,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安全第一的工作态度,在辐射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持怀疑和谨慎的态度。
③辐射工作单位应定期检查维护相关设备,并不断提高其安全性能,任何时候都不能随意拆除设备自身的安全联锁装置。
④发生医疗照射事故后,应及时、尽最大努力救治受照人员,做好公众及家属的思想沟通工作,减少不良的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