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化遗物
(一)生产工具
1.石制工具
(1)敲砸器 2件,分二式;
Ⅰ式:1件(TD:28)。利用扁平的砾石,由两面交互打成刃部,两面的中间都保留着原来的砾石光面。器形较大,直径15厘米(图二〇:1)。

图二 〇敲砸器
Ⅱ式:1件(TF:8)。边沿很钝,由两面相互打成。器身的一面有大拇指形的浅窝,另一面有弧形的浅凹槽。似因器体厚重,故琢此手窝以便握持。直径16.2厘米(图二〇:2)。
(2)刀 82件,分七式:
Ⅰ式:5件。椭圆形,打制,一面仍保留原来的砾石光面,刃部有使用痕迹。TE:5长8厘米。
Ⅱ式24件。打制,两侧带缺口,刃部不同。TⅠ:3弧刃,两侧缺口靠近背部,长9.3厘米。T58:8刃部略成弧形,两侧及背部中间各有一个大缺口,长9厘米。T25:6平刃,缺口在两侧的中部,长9.4厘米。T51:29平刃,两面中间各有一个圆形凹窝,原先可能是准备穿孔的,后又改在两侧打成缺口。长8厘米。
Ⅲ式:7件。直背弧刃,磨制,中间穿孔。T27:4长8厘米。
Ⅳ式1件(TA:16)。圆角长方形,磨制,中间穿孔。器身甚宽,长10厘米、宽7.5厘米。
Ⅴ式26件。长方形,磨制,中间穿孔。制作一般都很规整。T25:2磨制精细,长7.4厘米。T51:28残存一半,背部及刃部的边侧各有一个缺口,似经后来改制。残长5.4厘米。
Ⅵ式18件。长方形,凹刃,磨制,中间穿孔。T10:11刃部如锯齿伏,长8.4厘米。
Ⅶ式1件(T29:0)。长方形,刃部一边磨损较甚,孔近刃部。背部中间有三道划痕,磨制精细,长8.4厘米(图二一:4)。

图二一 石器
(3)斧 80件,分七式:
Ⅰ式:8件。打制,弧形宽刃,上部两侧带肩。斧身一面仍保留打制时的破裂面,另一面仅利用原来的砾石面不再磨光。TG:4横剖面三角形,长14厘米。
Ⅱ式:4件。打制或粗磨,长条形,顶部较窄。T51:16横剖面长方形,长17厘米。
Ⅲ式:8件。长方形,磨制、两侧微带斜肩,制作规整。T36:11通体磨光,横剖面椭圆形,长14厘米(图二一:6)。
Ⅳ式:15件。下半段磨光,上半段仍保留糙面,可能是为了便于按柄使用。TE:11横剖面长方形,长17厘米。
Ⅴ式:9件。圆顶,器身细长,制作规整。T57:12通体磨光,横剖面略呈长方形,长16.6厘米。
Ⅵ式:28件。长方形,顶部稍窄,制作规整,但磨制不甚精细。T8:2横剖面长方形,长15厘米。
Ⅶ式:8件。有肩,磨制。T22:4器身中部稍厚,略为磨光,长14.4厘米。
(4)锛 7件,分三式:
Ⅰ式:1件(T15:12)。打制,器身较厚,两侧带斜肩,刃部稍窄,横剖面近椭圆形,长15.4厘米。
Ⅱ式:5件。长方形,制作较规整。T6:3未经细磨,横剖面长方形,长14.6厘米(图二一:1)。
Ⅲ式:1件(T19:14)。器形与Ⅱ式近似,唯器身短小,通体磨光,长6厘米。
(5)凿 3件,分二式:
Ⅰ式:2件。长条形,磨制,器形不甚规整。TA:1长9.6厘米(图二一:8)。
Ⅱ式:1件(KG3:1)。采集,器形规整,磨制精细,横剖面长方形,长10.4厘米(图二一:7)。
(6)铲 20件,分二式:
Ⅰ式:8件。利用从砾石上打下的石片加工而成,上部向一边弯曲成为柄状,刃部有使用崩落的痕迹。T47:7长16厘米。
Ⅱ式:12件。打制,两侧带肩,刃部半圆形,一面利用原来砾石的光面,另一面略为磨光。TA:33长12.3厘米。
(7)杵 4件。圆柱形,似用于谷物加工。长短不同,有长达19厘米的。T6:2一端稍残,另一端有撞击的痕迹。残长11厘米(图二一:5)。
(8)研磨具 1件(TD:26)。略呈圆柱形,器身较短。出土时,研磨面上有鲜艳的红色粉末痕迹,当为研磨赭石用。长5厘米(图二一:9)。
(9)锤 7件。打制,圆形,中间穿孔。可能是按在木棒上使用的一种工具,边沿有锤击的痕迹。T38:5残存一半,直径约8厘米(图二一:2)。
(10)纺轮 27件,分二式:
Ⅰ式:9件。形如算盘珠,磨制,孔由两面对穿。M1:1直径4厘米、厚3.3厘米(图二一:3)。
Ⅱ式:18件。扁平圆形,边沿整齐,孔由一面直穿。T10:5直径5.4厘米。
2.骨制工具
(1)刀 2件。利用猪肩胛骨制成,两侧带缺口,形如打制石刀。T2:10长10厘米(图二二:6)。

图二二 骨角器
(2)镞 8件,分五式:
Ⅰ式2件。前锋与铤部都磨成锐尖,中部周身凸出,横剖面圆形。TA:15长4厘米(图二二:1)。
Ⅱ式1件(T51:3)。镞身细长,铤部不甚显著,横剖面椭圆形。长6.7厘米(图二二:2)。
Ⅲ式3件。镞身较扁,器形近柳叶形。T39:4长4.5厘米(图二二:3)。
Ⅳ式1件(T3:8)。镞身细长,前锋稍残,横剖面长方形,铤部有一周浅凹槽。残长6.4厘米(图二二:4)。
Ⅴ式1件(T51H)。扁平长三角形,后端带铤。长6.4厘米(图二二:5)。
(3)针 29件,分二式:
Ⅰ式28件。器身细长,磨制精细。T59:5长6.8厘米(图二二:13)。T54:7长4.2厘米(图二二:14)。
Ⅱ式1件(T19:3)。器身粗大,横剖面圆角方形,顶端针孔处较扁。长7.8厘米(图二二:15)。
(4)锥 26件,分五式:
Ⅰ式1件(T56M)。利用动物的肢骨磨成尖刃,长14.4厘米(图二二:8)。
Ⅱ式18件。利用羊的肢骨磨成,顶部仍保留关节原状,下端尖锐。T20:长11厘米(图二二:9)。
Ⅲ式5件。利用骨片将一端磨成尖刃。T11:3长8厘米(图二二:7)。
Ⅳ式1件(TE:17)。器身细长,横剖面菱形,顶部齐平,下端尖锐。长13.5厘米(图二二:12)。
Ⅴ式1件(TE:10)。器身扁平,平顶,上穿一孔,下端磨成尖刃。两侧挖有浅凹槽。长20.6厘米(图二二:10)。
(5)凿 5件。利用动物的肢骨磨成,皆两面刃。M27:11宽顶窄刃,长10.7厘米(图二二:16)。T58:4器身较长,顶端仍保留关节部分,长17.5厘米。
(6)铲 67件,均用动物的下颌骨(Ⅰ式)或肩胛骨(Ⅱ、Ⅲ式)制成,分三式:
Ⅰ式28件。刃部磨光。T19:6长24厘米。
Ⅱ式18件。铲面较宽。T52:10器身略呈三角形,长19厘米。
Ⅲ式21件。上部加工成弯曲的柄。T31:5器身非常光滑,长15厘米。T13:9柄部较长,刃部磨光,长17厘米。
3.角制工具
(1)凿 2件。利用鹿角的尖部将一面劈成刃部,其余部分仍保留原伏。T52:5长15.4米(图二二:11)。
(2)槌 1件(T30:20)。利用鹿角的根部截下一段制成,中间穿小方孔,可按柄使用。一端已残,另一端有敲砸痕迹。残长6.7厘米。
4.陶制工具
(1)纺轮 56件,分三式:
Ⅰ式19件。形如算盘珠,孔由两面对穿。T3:2直径5厘米、厚3~6厘米(图二三:4)。
Ⅱ式26件。一面高起,孔直穿,上面的孔沿有划纹。TH:3直径6厘米、厚2厘米(图二三:5)。
Ⅲ式11件。扁平圆形,边沿整齐,孔由一面直穿。T41:9残,一面饰有圆点纹及划纹。T30:18残存一半,一面在两道同心圆的划纹中间,压印整齐的指甲纹。直径5.6厘米。T48:2边上饰有小圆圈纹,直径7.2厘米(图二三:2、3、6)。
(2)陶拍 1件(T51:13)。拍面无纹饰,柄部已残,残高3厘米(图二三:1)。

图二三 陶纺轮、陶拍
(二)生活用具
1.陶容器、炊器
完整和复原的共300余件。按陶质和颜色的不同,可以分为泥质红陶(浅红色或橙黄色)和夹砂粗红褐陶两种,都是手制。有些器物(如高领双耳罐)的内壁还有泥条盘筑和用手抹平(留有指窝)的痕迹。有些器物的颈、腹部和底部是分开做好后再接上去的。这种做法在双大耳罐、高领折肩罐以及高领双耳罐的里面,都能清楚地看到接合后用手抹平的痕迹。小件的器物,如杯、圜底罐等则用手捏法制成。纹饰方面,泥质红陶以篮纹为多,其次是素面或磨光,划纹、绳纹和小圆圈纹只占少数。夹砂粗红褐陶以绳纹为主,划纹、弦纹、篮纹、附加堆纹等数量都很少。泥丁和篦纹更罕见。根据出土陶片较多的两条探沟(TA、TB)的统计,其陶系及纹饰的比例如下表:
表二 大何庄齐家文化(TA、TB)陶系及纹饰统计表

陶器表面的处理:素面的除了双大耳罐外,一般打磨都不甚精细,常见的是用湿手抹平,因而表面缺乏光泽。部分泥质红陶罐的外面还涂有一层很薄的白色陶衣。纹饰的配用情况大致是,篮纹主要施于泥质红陶的高领双耳罐和部分碗、盘上。绳纹几乎都用于夹砂粗红褐陶的盆和各种罐的腹部。划纹和弦纹大多施于有绳纹的侈口罐上。部分陶盆的内壁和底部划有菱形、方格和圆形的。宽带泥条的附加堆纹和篦纹分别施于少数夹砂粗陶罐的口部和腹部(图二四:1)。泥丁黏附于少数的罐类耳上。此外,部分器盖的边沿压成锯齿状纹,或同时在盖上饰以圆点纹和同心圆纹(图二四:2~4),个别器盖钮塑成羊头和狗头形,或在盖上饰其他动物形的浮雕。

图二四 陶片
器形有杯、盘、碗、盆、罐、豆、甑、鬲、鼎和器盖等。依不同陶系,分述如下:
A.泥质红陶系
(1)杯 8件,分三式:

图二五 泥质陶器
Ⅰ式2件。方口,斜壁,器形如斗。T3:4口宽5.7厘米、高4.8厘米(图二五:2)。
Ⅱ式4件。大口,底部往里收缩。T7:13口径6.6厘米、高4.6厘米。
Ⅲ式2件。直壁深腹,形如圆筒。T15:15口径6.4厘米、高8.7厘米。
(2)盘 11件,分二式:
Ⅰ式4件。大口,浅腹,底部略收缩。T18:7口径10.4厘米、高4.5厘米。
Ⅱ式7件。大口厚唇,浅腹斜壁。T25:11腹部饰有篮纹,口径23.7厘米,高6厘米。
(3)碗 35件,分六式:
Ⅰ式5件。大口,腹与底部相接处呈圆角形,表面修饰都不甚精细。MM:5口径11.3厘米、高7.5厘米。
Ⅱ式3件。大口,斜壁。TA:28腹部饰有篮纹,口径11厘米、高6.3厘米。
Ⅲ式8件。大口,平唇,腹壁成弧形向下往里收缩。TA:21口部饰有篮纹,口径12.5厘米、高5.7厘米。
Ⅳ式5件。敛口,浅腹,底部往里收缩。TA:29腹部饰有篮纹,口径13厘米、高5.7厘米。
Ⅴ式13件。口部微敛,腹壁弧形收缩。T19:12口径14.4厘米、高7厘米。
Ⅵ式1件(M36:3)。口部微敛,底下带圈足,圈足上有明显的修磨痕迹,可能是由豆改制而成。口径16.3厘米、高7.5厘米。
(4)盆 5件。敛口,斜壁,腹部较深。T7:8口径18厘米、高10.8厘米。
(5)圜底罐 8件。分三式:
Ⅰ式2件。敛口,圆腹,圜底。M16:2口径4.5厘米、高5厘米。
Ⅱ式2件。腹下部向外扩出,圜底。TF:2口径4.5厘米、高6.3厘米。
Ⅲ式4件。腹较扁,圜底。M47:2口径5.4厘米、高9厘米。
(6)侈口罐 21件,分四式:
Ⅰ式7件。腹部较圆,近圜底。T29:4口径7厘米、高10厘米。(https://www.daowen.com)
Ⅱ式4件。与Ⅰ式近似,唯腹部较为鼓出。M55:4颈部是另做后接上的,里面尚有衔接痕迹。口径7.2厘米、高14厘米。
Ⅲ式5件。口外侈,深腹。T55:7口沿里有两道划纹,口径6.6厘米、高14厘米。
Ⅳ式5件。与Ⅲ式近似,唯腹部更为鼓出。T12:2口沿里有一道划纹,口径13.8厘米、高22.5厘米。
(7)折腹罐 5件。侈口,折腹,底部往里收缩。外表磨光较精细。T27:5口沿内外各饰一道小圆圈纹,腹部饰两道同样的纹饰。口径12厘米、高19.5厘米(图二五:3)。这种罐的腹部残片在上层发现很多,下层未见。
(8)侈口长颈罐 1件(M87:3)。侈口,颈部较长,腹部鼓出。口径10.3厘米、高19.4厘米。
(9)高领深腹罐 4件。侈口高领,腹部鼓出。M7:11口沿里及颈部都有一道划纹,口径9.3厘米、高21.4厘米(图二五:8)。
(10)高领折肩罐 2件。侈口高领,斜肩,腹下部往里收缩,肩、腹交接处折成稜角。TA:35腹部有篮纹,口径9.6厘米、高17.7厘米(图二五:9)。
(11)单耳罐 14件,颈旁都附有较宽的耳,分五式:
Ⅰ式2件。敛口,腹下部向外鼓出,近圜底。M48:11口径6.5厘米、高8.4厘米(图二五:1)。
Ⅱ式3件。侈口高领,腹部略向外鼓,耳较大。M22:1口径4.3厘米、高8厘米(图二五:2)。
Ⅲ式5件。与Ⅱ式近似,唯器身较为肥大。M74:1口径6厘米、高9厘米(图二五:3)。
Ⅳ式3件。侈口,深腹鼓出。M88:3口沿里有两道划纹,耳部上端附加两个泥丁。口径6.8厘米、高13厘米。
Ⅴ式1件(T46:2)。与Ⅳ式近似,唯腹部更为鼓出。制作不甚精细,底部有明显的接底痕迹。口径9厘米、高15厘米。
(12)双大耳罐 39件,分二式:
Ⅰ式25件。侈口高领,腹部鼓出,颈部两旁各附有一个大耳。M36:2口径6.9厘米、高11.4厘米(图二五:1)。
Ⅱ式14件。与Ⅰ式近似,唯腹部较扁。M63:4口径7.5厘米,高12.3厘米。
(13)高领双耳罐 11件。侈口高领,斜肩深腹,腹部两旁各附一小耳。M90:4腹部有篮纹,口径16厘米、高36厘米(图二五:5)。
(14)豆 13件,分三式:
Ⅰ式3件。豆盘形如敛口碗,座为喇叭口大圈足。M35:3口径11厘米、高9厘米。
Ⅱ式6件。敞口盘,下为细把高圈足。镂孔或不带镂孔。M87:1圈足下边有四个对称的椭圆形镂孔,口径12.5厘米、高14.3厘米。
Ⅲ式4件。豆盘近似圜底钵,座为喇叭口高圈足。M27:4口部带流,口径15.4厘米、高16.2厘米(图二五:4)
(15)器盖 26件,分八式:
Ⅰ式1件(T47:1)。已残,长方形高钮,上面饰有圆点纹,残高4.5厘米。
Ⅱ式1件(T48:6)。钮头上端似马鞍形,盖的边沿饰有整齐的划纹,高4.8厘米。
Ⅲ式5件。圆柱形钮,器形较小。T5:4高3厘米。
Ⅳ式7件。钮顶和盖的边沿压成锯齿状花纹。T6:7盖背较低,高4厘米。T7:2盖背斜坡形,高6.5厘米。
Ⅴ式3件。盖背鼓起近半球形。钮顶和盖的边沿压成锯齿状花纹,盖背上也有类似的纹饰。T19:13高6厘米。
Ⅵ式5件。钮顶下凹,边沿压成锯齿状花纹。T52:3高4.2厘米。
Ⅶ式2件。形如小圜底钵,里面中间有一个宽带形的环状钮。盖的边沿压成锯齿状花纹。T48:11高3厘米。
Ⅷ式2件。均残,钮部分别塑成羊或狗头的形象。T20:8高约5厘米。T34:6高约6厘米。
B.夹砂粗红褐陶系
(1)杯 6件,分三式:

图二六 夹砂陶盆
Ⅰ式4件。圆筒伏,形似Ⅲ式泥质红陶杯。T7:11口径4.2厘米、高5.7厘米。T7:14制作较粗糙。口径6厘米、高8.4厘米。
Ⅱ式1件(T56:8)。筒形,腹部附一耳,口沿作锯齿形。口径5.4厘米、高5.5厘米。
Ⅲ式1件(T49:3)。口部微敛,颈部有一耳。口径4.5厘米、高6.4厘米。
(2)盆 5件,腹部均饰满绳纹,分三式:
Ⅰ式3件。大口,深腹,底部往里收缩。T7:12器内壁划有不整齐的方格纹。口径30.6厘米、高18厘米(图二六:1)。
Ⅱ式1件(T19:2)。与Ⅰ式近似,唯口带小唇,腹部更深。器内壁有竖行的划纹。口径31厘米、高21.5厘米(图二六:2)。
Ⅲ式1件(T57:9)。只有一半,是在陶坯制好后自口沿内向底部割开的,用途不详。口径28.4厘米、高31.3厘米。
(3)圜底罐 1件(T46:11)。短颈,鼓腹,圜底。口部饰有附加堆纹和斜行的划纹。口径6厘米、高11.7厘米。
(4)小口罐 3件。小口,腹部略为鼓出,底部内凹。M20:2腹部饰有绳纹,口径5.6厘米、高10.5厘米。
(5)侈口罐 55件,分五式:
Ⅰ式11件。口外侈,腹部鼓出,口沿都压成锯齿形。M57:4腹部饰有绳纹,口径7.5厘米、高11厘米。
Ⅱ式19件。颈部稍长,腹部较深,口沿不作锯齿形。M89:4腹部饰绳纹,颈部加饰四道划纹。口径7.5厘米、高13.3厘米。
Ⅲ式7件。颈部显著,腹部鼓出。M39:2腹部饰有绳纹,颈部加饰弦纹数道。口径8厘米,高15厘米。
Ⅳ式10件。口外侈,腹部略为鼓出。T7:10腹部饰有绳纹,口径10.3厘米、高17.4厘米。
Ⅴ式8件。与Ⅳ式近似,唯腹部修长。M58:4腹部饰有绳纹,口径9厘米、高15厘米。
(6)矮颈罐 1件(T20:4)。直口矮颈,腹部圆鼓。口沿上有四个对称的附加堆纹,颈、腹部饰满细密的绳纹。口径9.5厘米、高16.3厘米。
(7)单耳罐 22件,分三式:
Ⅰ式11件。侈口,腹部略为鼓出,颈旁附一耳。M48:2腹部饰有绳纹及划纹,口径5.8厘米、高8.5厘米。
Ⅱ式8件。与Ⅰ式近似,唯腹部较深。腹部大多饰绳纹,个别饰篮纹。M13:1口径5厘米、高10厘米。
Ⅲ式3件。侈口,腹部鼓出,耳较大。T9:2腹部饰有绳纹,口径8厘米、高13厘米。
(8)双耳罐 15件,分二式:
Ⅰ式6件。侈口,腹部鼓出,颈旁附有双耳。M75:2腹部饰绳纹,口径8.3厘米、高11厘米。
Ⅱ式9件。与Ⅰ式近似,唯腹部较深。TA:17腹部与器耳都饰绳纹,口径12.3厘米、高21厘米。
(9)横耳罐 1件(T7:11)。口稍外侈,深腹,底部往里收缩、颈部两旁各有一个横置的短耳。口径14厘米、高19厘米。
(10)穿孔罐 1件(T5:6)。侈口,腹部稍鼓,在腹的下部穿有一孔,孔沿不齐,可能原来带有管伏流。口径5厘米、高10厘米。
(11)甑 仅发现2件残底部。TB:6底部有整齐的圆孔,残高4.8厘米。
(12)鬲 发现3件鬲足。T57:14足高7.2厘米。
(13)鼎 发现5件鼎足。T11:6高足,下端已残,残高7.5厘米。T11:5矮足,足高约4.2厘米。
(14)器盖 12件,分三式:
Ⅰ式3件。圆柱形钮,顶部及盖的边沿都压成粗大的锯齿状花纹。T50:9高4.2厘米。
Ⅱ式1件(T47:2)。钮顶下凹,形如圆坑,盖背斜坡形,高6厘米。
Ⅲ式8件。形如圜底缽,里面中间有一个圆柱形的长钮。多出于下层。T38:4高5.2厘米。在个别的器盖中也有饰绳纹的。
2.骨匕
利用骨片磨成,顶部(或柄部)都有穿孔,个别有花纹。其中Ⅷ、Ⅸ两式器形较为特殊,且都出自上层。共106件,分九式:
Ⅰ式10件。器身窄长,两端磨成弧形。T49:9长7.8厘米(图二七:1)。TM:6制作特别精致,一面饰两道并行的由圆点纹组成的曲线纹,长8.6厘米(图二七:2)。

图二七 骨匕
Ⅱ式18件。平顶,下端磨成弧形。TE:7长10.4厘米(图二七:3)。
Ⅲ式27件。与Ⅱ式近似,唯上部两侧带缺口。T50:7长7.2厘米(图二七:4)。
Ⅳ式15件。平顶,上部两侧带肩及缺口,下端磨成弧形。长8厘米(图二七:5)。
Ⅴ式16件。平顶长柄,两侧带肩,下端磨成弧形。T30:25长13厘米(图二七:6)。
Ⅵ式13件。与Ⅴ式近似,唯器身较宽,柄较短。T40:11长11.5厘米(图二七:7)。
Ⅶ式2件。平顶,上部两侧往里收缩,下端磨成弧形。T4:2长14厘米(图二七:8)。
Ⅷ式2件。形如短剑。M87:5长16.5厘米(图二七:9)。
Ⅸ式3件,形如带把的小刀。T49:11长14.5厘米(图二七:10)。
3.铜匕
1件(TF:7)。出F7内。长条形,一端稍窄,长12.5厘米,厚约0.2厘米。此外,在灰层中出残铜片一件(T30:27),器形不明。经本所化验室鉴定为红铜,其成分是:
铜(Cu)96.96%锡(Sn)0.02%铅(Pb)痕迹量
(三)装饰品
玛瑙珠 2件(M69:4、5)。紫红色,直径均为0.7厘米。
绿松石珠 20件,横剖面皆椭圆形,中间穿孔。分二式:
Ⅰ式5件。器身甚长。M82:11长1.7厘米。
Ⅱ式15件。器身较短。M69:3长0.8厘米。
骨管 8件。截取动物的肢骨磨成。M74:2器身粗大,长3.5厘米(图二八:2)。T49:14器身细长,一面中间挖有椭圆形的小孔,长5.6厘米(图二八:3)。

图二八 装饰品
骨璧 21件。形似扁平纺轮。T47:4直径5.3厘米(图二八:4)。
葫芦形骨饰 1件(M47:3)。利用骨片制成,长3.4厘米(图二八:1)。
牙饰 6件。弧形,磨制。TA:4两端已残,一边穿三孔,另一边穿一孔,长6.6厘米(图二八:5)。T16:12两边各穿一孔,长7.5厘米(图二八:6)。
(四)陶塑和玩具
人头 2件。T49:5鼻子稍残,两眼圆睁,颈部较长,高5厘米(图二九:7)。T3:19两眼仰视,形象生动,高5.7厘米。

图二九 陶玩具与雕塑品
鸟头 5件。颈部都较长,不似盖钮。T30:19口部稍残,颈部印有小圆圈纹,残长5.3厘米(图二九:5)。T39:6颈部下端还有一小段,已碎,残长3.7厘米。T12:15口部稍残,头顶有一道脊,眼睛甚大,残长3.4厘米(图二九:6)。
动物象 1件(TA:22)。头、尾及四肢均已残断,形似绵羊,残长7.8厘米(图二九:8)。
甑 1件(T39:5)。敛口,鼓腹,底部穿孔,腹部两旁各有一短耳。口径4.4厘米、高5.4厘米(图二九:3),
小盖 1件(T49:2)。圆柱形钮,盖的边沿压成锯齿状花纹,高2.5厘米(图二九:1),可盖在小甑上。
瓶形响铃 1件(T41:6)。侈口,深腹,口部封闭,腹内有小石块(?),摇之即响。口径3.3厘米、高11.6厘米(图二九:2)。
鼓形响铃 1件(TB:7),已残破。两鼓面中间各有一小孔,腹中部穿孔一周,其上下又有平行的划纹。腹内装有小石块,摇之即响。直径3.6厘米、高6厘米(图二九:4)。
此外,还有小型的方口杯、圜底罐和侈口罐等,共9件,口径都在3~4厘米左右,器形与实用的同类器物相同。
(五)卜骨
共14块,都用羊的肩胛骨,未加整治;有灼,无钻、凿的痕迹。其中灼痕少者2处,多者24处。T35:4已残,灼痕16处,长约16厘米。T45:2灼痕24处,长20厘米(图三〇)。出自F3“石圆圈”遗迹的南边。T6:8已残,灼痕8处(有的相连),长约16厘米。
此外,在F12“石圆圈”遗迹的旁边,还发现有3块未经灼过的羊肩胛骨,可能也是准备占卜用的。

图三 〇卜骨(T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