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融合支持的满意度分析
(一)融合支持的指标说明
从社会融合的角度来看,残疾人的社会交往、社会活动等社会参与可以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在构建残疾人社会融合需求社会支持满意度指标体系过程中,一方面要考虑社会融合相关支持对残疾人社会融合需求的满足度,另一方面要考虑残疾人社会融合社会支持政策及体系对残疾人社会融合的影响。从残疾人社会支持满意度测量指标体系来看,残疾人社会融合需求支持满意度主要包括三个观测变量,分别是残疾人对社会融合服务政策的满意度评价、对社会活动小组/残疾人文体活动等服务支持的满意度评价、对社会融合支持服务效果的满意度评价。
(二)残疾人融合支持满意度的总体水平
从社会融合的角度来看,政策支持、社会参与活动的开展可以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研究结果显示(如表8-1),59.4%的残疾人对社会融合政策表示满意,93.1%的残疾人对各种残疾人文体活动、社会参与活动表示满意,72.6%的残疾人对社会融合支持活动的效果表示满意。从数据上看,残疾人社会参与的意愿非常明显,说明残疾人并不愿意“宅”在家里,愿意走出庭院,走进社会生活与其他人进行社会交流。
表8-1 融合支持总体满意度的人群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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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类别残疾人社会融合支持的满意度水平
从人口学特征的不同角度对残疾人社会融合支持的满意度进行分析,调查结果如表8-2所示,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关于社会融合支持的满意度差异明显。其中,男性(满意度为3.72)、16—60岁劳动年龄阶段(满意度为3.75)、城市残疾人的社会参与的满意度较高(满意度为3.71),但这种差异没有显著性。而按照残疾类型、残疾级别等残障特征来看,肢体残疾人(满意度为3.74)和轻度残疾人(四级残疾人的满意度为3.87)的满意度较高,且具有显著性。同时,不同文化程度的残疾人社会融合的满意度差异也较为显著,文化程度高的残疾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的满意度为3.96)高于文化程度低的残疾人。另外,不同家庭规模和家庭经济水平的残疾人的社会融合满意度也有所差异,但这种差异也不显著。
表8-2 分类别残疾人社会融合的社会支持满意度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