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的移转的概念
所谓债的移转,是指在债的内容和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债的主体发生变更。而主体的变更,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三种情形。其中,债权人的变更称为债权让与;债务人的变更称为债务承担;债权债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的,称为债的概括承受。(https://www.daowen.com)
债的移转的发生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有的基于法院的裁决而发生;有的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如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其包括合同权利义务在内的遗产即移转于继承人;有的基于民事法律行为而发生,如遗嘱人以遗嘱将其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转让合同而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