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https://www.daowen.com)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实践中,当事人之间发生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纠纷的,可以适用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予以解决。

(二)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民法中的一项独立制度,是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的重要方法。它具有以下特征:

1.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民事权利的性质与违反合同所造成损害的权利的性质不同,该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一般是财产所有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等绝对权利。行为人违反的是法律禁止性规范所规定的义务,因而其法律后果即侵权的民事责任性质也不同于违反合同的责任。

2.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民事制裁措施。由于侵权行为性质和程度不同,有的可能同时触犯行政法规范。在很多国家,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还可能触犯刑律。但是,不论行为人应负几种法律责任,只要违反了民法中的禁止性规范,就要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且各种法律责任不能相互取代。承担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其中包括过错推定。

根据《著作权法》第48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下列民事责任:①停止侵害。②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③赔偿损失。其中赔偿损失的责任方式,实践中应用广泛,既适用于侵权行为,也适用于违反合同行为。赔偿损失是承担侵权损害民事责任尤其是财产责任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