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

第二十二章 专利法

学习目标与工作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大家了解专利权的主体、客体;理解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掌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以及专利权的保护。

导入案例

原告天河公司是名称为“时代家私”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原告发现在某家具展览会上,被告时代天合公司展示并销售的家私系列产品与原告的实用新型专利完全相同,故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被告告上法庭。(https://www.daowen.com)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的家私系列产品,其特征完全覆盖了原告的专利,落入了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且被告没有提出其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据,故认定其制造、许诺销售并销售了侵权产品。据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余元。

产品的销售者如不知道其产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未提供产品合法来源的相应证据,同时虚构生产厂家的,应令其同时承担侵权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侵权责任。

本案知识点:实用新型专利;销售者的责任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