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第二十七章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学习目标与工作任务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大家能够了解我国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及法律特征;掌握遗嘱继承与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充分认识遗赠扶养协议作为我国独特的一项继承制度在当今时代的社会意义;能正确运用所学知识,妥善处理各种遗嘱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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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终生未娶,小有积蓄,并收养了一子曹东。2008年曹东赴美留学,从此很少与曹国联系。2009年5月,曹国便与村委会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商定:村委会负责曹国的生养死葬,曹国的全部财产在其死后归村委会所有。同年8月,曹国觉得自己的财产较多,不想全部给村委会,于是,自书遗嘱一份,将遗产的一半赠给恩人牛老汉。2011年,曹国死亡。村委会办完丧事后,牛老汉拿着遗嘱要求接受曹国的遗产,曹东也回家,要求继承养父的遗产,村委会对牛老汉和曹东的要求均予以拒绝。

本案知识点:遗赠扶养协议;自书遗嘱;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