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的有效条件
2026年01月15日
四、遗赠的有效条件
遗赠虽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也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无遗嘱能力的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为遗赠。遗赠人有无遗嘱能力应以遗嘱设立的当时情况为准。
2.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涉及这一必要份额的遗赠无效。继承人中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以遗赠人死亡时继承人的状况为准。此外,遗赠人所立的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否则,遗赠无效。(https://www.daowen.com)
3.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公民,不能成为受遗赠人,因为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遗赠人死亡时已受孕的胎儿可以作为受遗赠人,但必须以活着出生为限。若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则遗赠溯及自始无效。
4.须受遗赠人未丧失受遗赠权。关于丧失受遗赠权的事由,我国《继承法》中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认为,应当适用关于丧失继承权的规定。
5.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的。如果遗赠的财产不属于遗产,或者于遗赠人死亡时该项财产已不存在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执行或执行是不合法的,则遗赠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