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铁路联运运单
国际铁路联运运单,不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不可转让。铁路运单和运单副本是国际联运中铁路与货主之间的运输契约,对收、发货人和铁路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发货人向始发站提交全部货物,始发站在运单和运单副本上加盖注明日期的印章证明货物已被接受承运,即认为运输契约已经生效。
铁路运单随同货物自始发站运送至终点站,最后在终点站由收货人付清应由收货人负担的运杂费后,连同货物由终点站铁路交给收货人。运单副本由始发站铁路签发给发货人作为货物已经交运的凭证和凭以向银行办理货款结算的主要单据。由于收货人向铁路提取货物时,无须提交运单,因此,铁路运单并非物权凭证,也不能通过背书进行转让和作为抵押品向银行融通资金。(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