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的特点
医学伦理学不仅具有一般伦理道德的共同特点,还具有自身显著的特点。
(一)实践性
医学伦理学是与医学实践密切相关的学科。医学伦理学的医德理论、医德原则和规范等都来源于医学的实践活动,是对医学实践中的道德关系、道德意识、道德行为的概括和说明,是在长期的医疗活动中形成、发展的。医学伦理学内容的发展也是医学实践和科学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例如,医学伦理学内容由美德论、义务论向公益论、生命价值论的扩展和重心的转移,就是由医学实践和医学科学的不断进步推动的。医学实践既是医学伦理学的基础、动力,又是医学伦理学的目的和检验医学伦理学理论正确性的唯一标准。
(二)继承性
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具有历史继承性,因而医学伦理学也具有历史继承性。弘扬伦理道德是医学进步的基本条件和重要标志,是贯穿医学发展史的一条主线。无论是西方古希腊的《希波克拉底誓言》,还是中国唐代孙思邈的《大医精诚》,都是医德规范的典籍,“救死扶伤”“为医者仁”等伦理道德原则为医学工作者自觉地继承、恪守,在医学事业的发展中不断发扬光大。
(三)时代性
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原则、规范也深刻反映时代的经济、社会要求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和进步。医学的发展,不仅表现为诊治疾病手段的进步,而且表现为医学道德的进步,与新的预防、诊断、治疗方法相对应的伦理原则的制定是医学道德进步的重要标志。任何时代的医学道德都与特定的社会背景相联系,都为解决该时代的具体问题而存在。在古代,给妇女堕胎被认为是违反道德的,在当代,为维护社会和妇女自身的利益开展的计划生育手术则是道德之举。医德原则、医德规范、医德评价、医德教育都是时代的产物,都不能脱离时代而存在。
(四)人道性
人道主义是医学伦理学的永恒主题。医学从产生到现如今,始终把治病救人、促进人类健康作为自己的目的,古今医者都把尊重病人的健康和生命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在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中,不管是义务论、公益论,还是生命价值论,都体现着医学人道主义思想的深化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