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医疗公正原则
公正的一般含义是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其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的表现是从患者平等的就医权利和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等方面体现出来的。在医疗服务领域,具有同样医疗需要以及同等社会贡献和条件的患者,应得到同样的医疗待遇,不同的患者则分别享受有差别的医疗待遇。在基本医疗保健需求上要求做到绝对公正,即应人人同样享有在特殊医疗保健需求上相对公正,也就是对有同样条件的患者给予同样满足。在现代社会中,医疗公正的伦理学依据主要有:患者与医师在社会地位、人格尊严上是平等的;患者虽有千差万别,但人人享有平等的生命健康权和医疗保健权;患者在医患交往中常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医患交往中应得到医学所给予的公平、正义的关怀。
四、不伤害原则
案例3-5:
患者刘某某,男,50岁,因黄疸做B超检查初诊为肝外阻塞性黄疸,考虑壶腹部实性占位病变,故而医院外科将其收入住院。因B超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住院后继续检查确诊。一天,主治医师赵大夫查房,患者问他究竟得的什么病,他吞吞吐吐地回答:“什么病?啊,还未搞清楚。”说完扭头就走,于是患者又追出病室门外问:“赵大夫,你说真话,我得的是不是恶性肿瘤?”赵大夫匆匆地边走边回答:“我不是告诉你还没有搞清楚吗?”患者仍紧追不舍地说:“我看你神色不对,恐怕是得了癌症吧?”赵大夫不耐烦地回答:“就算你猜对了,我也不能告诉你,还是请你的家属来一趟吧!”患者不得已返回到病室卧床不起,而且中午饭也不肯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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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对上述案例中赵大夫的言行进行伦理分析。
分析:
在医患关系中,患者有获得诊治信息的权利。在上述案例中,患者的疾病诊断结果不明,因此急切地想了解诊断结果是可以理解的,而作为医生,应该耐心地予以回答,即使需要保密也应该委婉地开导。然而,赵大夫面对患者的询问采取吞吞吐吐、不耐烦的回答方式,增加了患者的疑虑和心理负担,这也是违反不伤害原则的表现。
临床上所有诊断治疗手段和措施都有两面性,都难以避免不同程度地对患者的身心造成损伤。因此,不伤害原则的真正意义不在于消除任何医疗伤害,而在于强调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医疗伤害现象,在实践中努力避免患者受到不应有的医疗伤害。不伤害与有利有着密切关系。所谓有利,就是把有利于患者健康放在第一位,医务人员为患者做善事。这一原则在西方也被称为行善原则。有利原则是指医疗行为的动机与结果均应有利于患者。从理想的目标来说,一切针对患者的诊治手段和措施都应该是最佳的,都应遵循最优化原则,即选用的诊断和治疗手段在当时的医学科学发展水平上是最佳的和相对安全的、不良反应最小、患者痛苦最小、经济耗费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