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书证

第二节 书证

【法言法语】

只有文书要求提供“最佳证据”——文书的原件;对于不含文书的物品,法官不得排除描述该物品的口头证言而要求提供该物品本身。当然,如果一件物品,比如一枚警徽,一支手枪,一枚订婚戒指,或者一块墓碑,上面带有数字或者刻有其他内容,将其视为物还是文书,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问题。

——迈考密克

【案例】(https://www.daowen.com)

2010年2月,一本被认为是广西某市烟草局局长的日记在网上引起极大轰动,被各大网站疯传。“局长日记”,包括从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1月31日的每天日记,以及之后的5篇,共计145篇,每篇一般几十字。日记中记载,所谓的工作就是吃饭、喝酒、玩弄女性、收贿赂、旅游、住高级宾馆等。此日记无疑是一部新的官场现形记!

讨论:1.本案中,“局长日记”是作为哪种证据形式发挥法律作用的?

2.如何理解“书证必须是书面形式,而书面形式不限于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