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搜查

第八节 搜查

【案例】

2005年,广西柳州警方接到轶新公司报案称,该公司的软件被杰威特公司盗版并销售,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经查明,该案犯罪嫌疑人是曾与轶新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博士生赵某。他利用在该公司任职掌握重要商业秘密的便利,与他人合伙成立了杰威特公司,先后四次将该公司委托其开发及升级的软件源代码私自复制,并将其中的两套软件稍做修改与更名,然后以杰威特公司的名义在国家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在国内市场上公开销售。

该案的核心证据是计算机软件源代码,取证的专业技术性很强。警方经过反复商量,聘请一位计算机专家协助制定了周密细致的取证方案。行动开始,警方在一家咖啡店里先将赵某控制住,并带着赵某迅速赶往杰威特公司,以防止其同伙毁灭罪证。到该公司后,侦查人员立即切断了外部网线,同时命令所有工作人员立即离开座位,然后让赵某坐到他的电脑前面,开机并按照技术专家的指令进行操作。20分钟后,技术专家找到了署名“杰威特公司”的软件源代码,侦查人员松了一口气。按照取证要求,侦查人员让赵某自行将电脑中的硬盘拆卸后封存,同时对拆卸、贴封等取证过程进行全程摄像。经过10个多小时不间断的搜查,侦查人员在杰威特公司一共扣押了三台笔记本电脑和八块计算机硬盘,后送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https://www.daowen.com)

讨论:1.搜查程序中需要邀请见证人的,在计算机搜查这个见证人是否有特别的要求?

2.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与证据法学中的证人有何区别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