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权”分置的实践基础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立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制度框架。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土地承包中一系列民事关系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赋予农户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从20世纪80年代下半期开始,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逐渐成势。进城农民不耕种土地但又不愿放弃承包地,其他经营主体有经营能力愿意耕种土地但无法承包到土地,于是,土地流转应运而生并渐成规模。新的土地经营者出现和土地经营方式多元化,是农村集体土地权利结构变化的实践基础。(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