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由于很多考生都是应届高校毕业生,对社会关系的处理经验不足,在作答沟通协调类试题时多凭校园中积累的经验推理而来,但校园里的人际关系远不及社会、工作中复杂,而且多建立在平等、友谊之上,因此,很多考生在作答时显得过于“学生气”,人际关系处理不老练,事务安排不妥善。要答好沟通协调类试题,考生需要树立下列两种意识。
(一)“只对事,不对人”
这是作答沟通协调类试题的基本原则。在事业单位面试中,考官会设置多种为难考生的情景,或是你对单位某某人不满,或是领导总是让你做一些零散的活儿,还有单位同事总是在你发言时打断你的话……这些试题都有很强的情绪误导性,使考生在作答中被主观感情所蒙蔽,不能公正地处理事情。考生在分析试题时要暂时忽略具体的人物,关注事件本身的性质,并据此敲定自己总的处理方案。比如:“你在会议上讲话时被同事打断,这时你怎么办?”首先,我们要暂时忽略这件事的主体——同事,将重点放在讲话被打断这件事上,认真分析这件事产生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的讲话存在问题,还是该同事有什么意见或者有什么事,然后分类表述。(https://www.daowen.com)
(二)“冤家宜解不宜结”
我们借用“冤家宜解不宜结”这句俗语来阐释作答沟通协调类试题的另一个注意事项,要求考生认真分析试题中涉及的利益关系,在提出自己的对策时既要维护集体、团队的利益,又不能为了满足某些人的利益而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这里牵扯出以下问题:在面试作答中,自己的利益放在什么位置?如何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利益冲突?我们讲“冤家宜解不宜结”,不仅是不损害别人的利益,而且也要维护自己的利益。颐指气使和卑躬屈膝都是不可取的,很多考生在面试中将自己的利益完全抛诸脑后,遇到难事奋勇当先,以显示自己对工作的激情和甘于奉献的精神,但这样回答有两个不可取之处:一是处事有失真诚、老练,二是作风过于虚浮、冲动。因此,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冤家宜解不宜结”:(1)尊重所有主体的利益;(2)维护自己的利益;(3)在自己的利益和集体的利益冲突时,维护集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