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地分类的依据
《中国森林立地分类》提出了我国的森林立地分类系统,这个系统的分区和《中国林业区划》所划分的林区是衔接的,将立地区划和分类单位组成同一个分类系统。
立地分类的级序是立地区域、立地区、立地亚区、造林类型小区、立地类型组和立地类型,该系统的前3级(立地区域、立地区、立地亚区)是区划单位,后3级为分类单位,为本章讨论的重点。
1.造林类型小区
造林类型小区相当于全国林业区划三级区,即各省(区)林业区划一级区,是立地类型分类系统的一级单位,主要依据中、小尺度的地域分异。根据《中国林业区划》,全国共划出了168个省级区,是根据大地貌特征、地带性气候(主要为纬向水热差异)和林业发展方向(即生态和社会要求)划分的。
2.立地类型组
立地类型组是根据山、塬、丘、滩、川、沟、坡向等中、小地貌类型划分的,基本上反映了各地类型中、小尺度地域分异规律,实质上也是若干相似立地类型的组合。(https://www.daowen.com)
3.立地类型
立地类型是立地分类基本单位,即根据影响水热条件变化的微区域地形特征(地形部位、地面形态、坡度等)、土壤、植被、地下水位、土地利用性质等主导因子划分的。
在西北广大干旱半干旱地区,水分亏缺是限制这一地区林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西北地区在进行立地分类时,常以影响林木水分循环的主导环境因子为依据,例如,西北林学院1981年至1984年对渭北黄土高原刺槐人工林立地的调查表明,影响刺槐生长的主导因子是地形部位、土壤种类、海拔、坡形和坡度,并以此对渭北地区的刺槐立地类型进行了划分。
地形因子虽然不是林木生长所必须的生活因子,但它能够对光、热、水等生活因子进行再分配,能够反映不同造林地的小气候条件,对局部生态环境起着决定性作用,导致林木生长发生显著差异。
土壤因子是林木赖以生存的载体,不仅是光、热、水分、植物等因子的直接承受者,而且也是各个生态因子的综合反映者,因此,土壤也是划分立地类型时非常重要的因子。
在依据地形、土壤因子来划分立地类型的同时,并不否认植被因子的重要性,尤其是森林植被因子的作用。只要原始植被受破坏程度较轻,就可利用植被做为划分立地类型的补充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