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
1月1日 海州露天矿正式开发建设。该项目是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之一。1951年,委托苏联设计,1953年4月设计完成。在建设中,采取了边设计边施工的方法。1951年4月,破土动工。1953年6月22日,正式验收投入生产。
1月4日 中财委发布《关于统购棉纱的决定》。实行统购棉纱以后,对有计划供应人民需要、保持市场价格稳定、防止市场的投机行为,起了重要作用。
1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与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政府商务代表团在北京签订了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货物交换及付款协定》。
2月2日 政务院通过《关于一九五一年农林生产的决定》,公布农林生产计划指标,号召农林战线为努力完成这一计划任务而奋斗。
2月12日 中财委召开全国工业会议。主要讨论了1951年的工业生产与基本建设计划,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企业经营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问题。还讨论了中央与地方工业的划分问题。根据此次会议的讨论意见,4月6日,政务院通过了《关于一九五一年国营工业生产建设的决定》。
2月14日—16日 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强调:进行大规模计划经济建设的准备时间,从现在起,还有22个月,必须从各方面加紧进行工作。会议根据周恩来的提议,决定由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聂荣臻、宋劭文6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工作。
2月18日 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的党内通报》。《通报》提出要确立“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思想。关于五年计划,毛泽东主张以重工业为中心。关于五年计划的编制经周恩来提议,组织了一个领导小组,参加成员有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聂荣臻、宋劭文。19日,朱德在全国工业会议上着重讲了编制五年计划问题。他说五年计划不但必须研究工业农业等各方面的配合,还要与苏联、东欧等国相配合,使我们的订货纳入他们的计划。
2月27日 东北人民政府提出1951年东北地区改进计划工作的几点要求:一是加强计划的全面观点,二是加强经济发展观点,三是搞好规划与掌握好季度与月度计划,四是严肃执行计划。
3月13日 政务院批准下达全国第一套计划表格。9月15日,中财委又拟定了《编制国民经济计划的方法》,使经济计划的基础性工作有了初步发展。
3月20日 政务院决定进一步统一币制。收回东北银行和内蒙古人民银行发行的地方流通券。4月1日起,东北银行和内蒙古人民银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下级机构。10月1日起,又限期收回新疆省银行发行的银元票。从此,人民币成为中国大陆唯一流通的货币。
3月29日 政务院公布1951年度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决定。决定规定,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将财政分为中央、大行政区和省(市)三级来管理。
5月4日 政务院作出《关于划分中央与地方在财政经济工作上管理职权的决定》,于24日公布施行。
5月12日 《人民日报》报道,重工业部日前指示各直属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制。该部直属各企业接管两年以来,清洗了坏分子,对工人技术人员进行了政治教育,初步地推行了民主管理,工人群众已基本上发动起来。随着竞赛运动的发展,不断地出现新纪录。各企业都制定了各种初步定额。1950年第3季颁发和试行了统一会计制度。并已确定企业为独立会计单位,独立计算盈亏。为了确定企业资金,各企业曾进行了二次清点、三次估价,为实行经济核算制准备了条件。重工业部规定各企业在1951年上半年以编好企业计划为中心环节,应在1950年清理仓库估价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不合理的估价。在5月底以前,将资金初步确定。审定现有定额,逐步调整现有机构,建立以企业为独立经营单位的会计制度。结合各业务部门的要求,健全与整理车间原始记录。1951年下半年,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逐步建立责任制。争取实行八级工资制,在可能条件下试行计件工资制。吸取先进工人经验,制定技术操作规程等。
5月 中财委计划局试编出1951年国民经济计划要点。这是我国第一次编制出全国性的经济计划。
6月1日 中财委发布《关于国营企业清理资产核定资金的决定》。
6月4日 《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清理资产核定资金是实行经济核算制的第一步》。社论说,我们现有的国营企业,小部分是在解放战争中人民政府自己建立起来的,大部分是随着战争的胜利自日伪和国民党官僚资本手中接收过来的。前者,大部分是军事工业,是在解放战争过程中为了满足不同时期的军事需要,建立与发展起来的。在经营上,一般都带着供给制的特点。在供给制下面培养起来的一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不重视资产的清理估价与资金的管理运用。至于原属官僚资本的企业,在过去长期的恶性通货膨胀的过程中,对资产的估价已无从做起,官僚资本家主要的精力又是用在囤积居奇与投机倒把上面,而不是用在企业经营的本身。我们接管了这些企业之后,初步地进行了一些清理资产的工作。但由于供给制思想的影响以及清点经验不足和方法不一,对资产的清理与估价,大都是不准确的。关于流动资金的情况,则更加混乱。很多企业的经营者总以为流动资金越多越好,存料越多越方便,这完全是在流动资金问题上的供给制观点。换句话说,我们大部分的国营企业,基本上还是在“心中无数”的基础上进行经营管理的。清理资产与核定资金在技术上最重要的是估价工作。资产估价的高低,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正确的计算。这不仅影响成本的计算,而且影响到资产的重新购置。
6月28日 中财委为求及时检查基本建设计划执行情况,避免严重的损失和浪费现象,发出《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定期统计报告工作的指示》,颁发了统一的基本建设定期统计报告表式、说明及实施办法。表式较过去简化。实施范围除原定工业系统建筑单位须实行外,并扩大于中央的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水利部、农业部所属建设单位。(https://www.daowen.com)
6月29日 国营112厂(1986年更名为沈阳飞机制造公司)正式命名。其前身是“满洲航空株式会社”。1952年7月,国家决定将112厂扩建成为新中国第一个歼击机制造厂,并将其列为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计划在1957年前建成。1956年7月13日完成了第一架歼5飞机的总装。9月8日,国家验收委员会验收签字。9月9日,《人民日报》以《我国试制成功新型的喷气式飞机》为题,在头版头条作了报道。
7月7日 中财委发出《关于编制1952年国民经济计划程序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7月30日前,中央财经各部及大区财委(包括东北计委、华北财经工委)提出对1952年控制数字意见。9月15日由政务院批准中财委编制的控制数字草案。11月15日前,中央财经各部及大区财委根据控制数字编制计划草案。经中财委综合平衡后,12月30日政务院批准颁发1952年国民经济计划。《通知》还规定了1952年控制数字的内容及中央财经各部与各大区之间的关系。
7月15日 重工业部发出《关于直属厂矿基本建设的检查报告》。《报告》提出,1950年及1951年上半年,我们在基本建设中主要发生以下缺点或错误:在旧企业的恢复发展中,(一)不经批准预算即行施工;(二)不切实际的“好大”倾向;(三)调查研究不确,仓促施工,事后改变计划;(四)计划不周全,数次追加预算。在新建企业中,(一)产品品种中途改变,设计方针中途改变,以致前功半弃,重新开始;(二)工作步骤不够适当,有某些前后倒置现象;(三)指导思想中有“一面设计一面施工”的倾向。
7月 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第二次编制完成。1952年,由于国民经济的恢复比预想的顺利得多,朝鲜战争大局已定,中央决定加快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并决定计划编制好后,8月份拿到苏联,征求意见,争取他们的帮助。
在陈云领导下,中财委开始第二次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7月,该计划草案第二次编制完成。尽管时间仓促,经验和数据不足,但这个计划还是较为详细。计划印出来以后,共有25本小册子,主要包括《关于五年计划轮廓的方针》《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以及钢铁、有色金属、机器、汽车、船舶、电器、化学、建筑材料、电力、煤矿、石油、纺织、轻工业、交通、邮电等发展计划。5年基本建设计划投资505亿元,拟请苏联援助我国工业建设项目91个。
7月1日,计划草案印出来后,陈云致信毛泽东,对这个五年计划的编制情况进行了说明。他说:“这次写的五年计划的主要点是在今后五年中要办些什么新的工厂。因此在这一方面花的工夫较多。原有工厂的生产方面,也写进去了。但估计这一方面的生产数字一般是低的,可能超过。将来需要好好再讨论的。所以首先集中力量研究今后五年中新办工厂,是为了七八月间可以向苏联提出一个五年中供我装备的要求。”这个计划提到中央后,中央政治局进行了讨论,认为可以将这个计划带到苏联征求意见,并作为向苏联提出援助的基本根据。
8月9日—22日 轻工业部召开首届轻工会议,确定了目前轻工业生产的任务和方针,拟定了1952年各种主要轻工业生产控制数字的草案。轻工业的任务第一是保证军需;第二是适当满足民用,特别是农民的需要;第三是降低成本和价格,加速资金积累。
8月10日 中财委发布《关于改进与加强基本建设计划工作的指示》。
8月15日 周恩来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前往苏联访问。周恩来为团长,陈云、李富春为副团长,带领30多名专家访问苏联。
8月17日—30日 第一次全国国营企业清理资产核定资金会议在京召开,讨论了该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条例和办法,组织了报表、估价、会计三个小组。会议决定,从9月至12月,中心任务是编制1952年计划与清产核资工作。如能做好这两件事,全国国营企业即有可能于明年实行计划管理和经济核算制。
9月26日—10月5日 燃料工业部召开全国煤矿基本建设会议,决定今后数年内以恢复改建为主,发挥现有设备的潜在能力,有步骤地选择重点进行新井建设的准备工作。
9月28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管理国营工厂的决定(初步草案)》。
11月 中财委召开全国计划工作会议。12月19日将会议研究确定的1952年工业生产和基建控制数字向中央作了报告。
12月24日—31日 中财委召开全国财经会议,主要讨论了1952年财经工作方针、财政概算和物资调拨计划。
12月 中苏双方批准铝厂初步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由全苏铝镁设计院列宁格勒分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