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
1月9日 中财委颁发《基本建设工作暂行办法》。决定将建设单位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种,限额以上又分为甲、乙两类,限额以下分丙、丁两类。并规定了各种事业基本建设的限额。
1月26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大中城市,向违法的资本家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
1月 中财委颁发《关于国民经济计划编制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个比较系统的计划工作制度。
2月1日 阜新发电厂恢复建设工程正式动工。该扩建工程是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至9月17日,一号汽轮机和一号锅炉安装完毕。9月25日,毛泽东主席给阜新发电厂全体职工发来了嘉勉电。阜新发电厂改扩建工程,至1961年4月末正式完成,是当时全国具有中温中压和高温高压综合性的最大的火力发电厂之一。
2月9日 中共中央批准中财委党组关于哈尔滨铝合金加工工厂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
同日 中财委向中央报告两年来苏联帮助改建和新建工厂的设计情况。报告指出,两年来,我国工业恢复的规模,是在解放战争胜利后工厂原有装备的基础上进行的。从抗日战争胜利到全国解放战争期间,关内工厂装备未受损失,关外工厂装备则失散甚多。东北两年来在工业恢复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但就装备而论,远未恢复到日本占领时期的水平。两年来,苏联帮助设计的项目共42个,其中东北30个,关内6个,新疆5个,内蒙古1个;东北30个项目中,电力、钢铁、煤炭、制铝等占20个,其他10个是机械、化工、造纸等。关内是太原、重庆、西安、郑州4个电站及太原肥料厂和染料厂。新疆是几个电厂和医院。总投资额仅关内和东北36个项目估算,共需34亿元,其中国外订货约占30%。报告提到,在42个设计项目中,目前已作出初步设计并已经批准的有15个,其中已签订订货合同的,只有一部分。
2月20日 陈云致信李富春,同意发出中财委草拟的《关于加强计划工作大纲》,请各大区提补充意见。3月7日,中财委发出此《大纲》,并要求各大区财委于6月底分别作出本区五年计划,十年远景的方针任务、主要指标及轮廓计划,提出对全国长远计划的建议。
同日 陈云致电东北工业部负责人,指出:在与苏联商谈援助项目过程中,苏方再三建议我们,要派被援助项目的厂长和工程师作为总订货人常驻苏联,与他们指定的总交货人密切联系。建设一个工厂,从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试运转到开始生产,需要几年时间,如果参加了整个设计工作,也就学会了今后如何设计与建厂。但今天,中国不仅没有胜任的总订货人,连一些零星辅助材料也要苏联供给,这更增加了双方工作的困难。对这些问题,我们应慎重考虑。
3月5日 陈云同薄一波、李富春向周恩来并中共中央作出中财委党组干事会讨论张闻天两封来信的情况报告。报告说,张闻天所提的意见基本精神是正确的。为改正在请苏联专家设计和对苏订货工作中的缺点,决定了下列办法:(一)凡要建设重要性质、其产品在我国尚未生产过的新工厂,或改建和重新安装设备而我无改建把握者,均应聘请苏联设计组。(二)初步设计批准后,凡我不能自制的装备必须依靠苏联供应,凡我能如期制成又符合质量者,不应推脱自制的责任。(三)为了做好向苏联、东欧国家订货的工作,贸易部进口公司在业务知识和业务分工上要尽快适应需要。(四)凡属向苏订购成套设备或订购大量器材的厂矿,必须派出该厂矿的第二负责人常驻苏联接洽订货和催货。(五)对于重要工厂的设计和订购装备工作,财经各部负责人必须十分重视,必要时要亲自赴苏接洽。(六)在中苏商务谈判中,我方订货单一经双方签订协议书后,不能随意变更。(七)各部门各厂矿向苏联提出的订货单的金额和主要装备,必须由中财委批准。(八)加派四位来往于我国和苏联的外交信使,专送财经信件。(九)派往苏联接洽订货问题的旧技术人员,在政治上必须倾向我们,在“三反”中确系愿意进步,并必须在驻苏商务参赞处的领导下工作。(十)克服满洲里口岸接受分拨进口货物的紊乱现象。7日,中央向张闻天和各中央局转发了这个报告。
3月7日 中财委下发《关于加强计划工作大纲(初稿)》,征求各地、各部意见。
3月19日 中财委党组向毛泽东并中央提交《关于全国钢铁工业的发展方针、速度与地区分布问题的报告》。《报告》指出,鉴于钢铁工业在国家工业化中的重要性,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必须把鞍钢的建设作为首要任务,集中全国力量如期完成,以奠定全国钢铁工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除此以外,为了改变我国钢铁工业的落后状态,于八年之内达到年产500万至600万吨钢,于十二三年之后达到1200万吨钢,有必要进行第二个大钢铁厂的建设。从经济上、国防上考虑,第二个钢厂以放在大冶为宜。5月6日,中央批转了这个报告。
3月20日 中央批准抚顺铝厂初步设计。1950年6月,苏联专家组来到抚顺铝厂调查有关资料,着手工厂的恢复工作。
4月1日 航空工业管理局决定,将121厂飞机修理部划分出来,正式成立122厂,即国营伟建机器厂(1985年改名为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1953年,伟建机器厂被列为国家“一五”计划确定的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至1957年,工厂已初具规模,成为航空轰炸机修理基地,并为从单纯修理飞机过渡到飞机制造创造了条件。
5月5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财委《关于全国钢铁工业的发展方针、速度与地区分布问题的报告》。中财委认为,钢铁工业是企业工业的骨干,没有钢铁工业就谈不到机械制造工业,也就谈不到国家的工业化。钢铁工业的方针和地区分布问题决定了,才能对其他工业,特别是机械工业作合理的配置。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必须把鞍钢的建设作为首要任务,集中全国的力量,如期完成。
5月15日 周恩来在中共中央军委会议上传达中央根据朝鲜局势和国内情况而提出的“边打、边稳、边建”方针。
5月21日—6月5日 中财委召开全国财政会议。会议比较详细地研究了第一个五年计划。李富春报告了五年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分行业计划的提要。
6月14日 《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把专门技术人才放到经济建设最需要的岗位上去》。社论指出,我们伟大的祖国即将开始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必须有足够数量的专门技术人才。没有足够数量的技术人才,就不可能使我们的国家由农业国变成为工业国。但是,目前我国技术人才的数量,远不能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我们在短时期固然不能培养出大批由工农出身的技术干部,而更明显的是在目前十分缺乏技术人才的情况下,却又有一部分技术人员和高等学校的理、工、农、医各科毕业的学生,被不合理地使用着、浪费着。为了合理地使用专门技术人才,各个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掌管干部工作的机关,首先应该切实了解本部门专门技术人才的使用情况,如有不合理的现象,应决心加以调整,而不应有丝毫犹豫。必须把专门技术人才放到经济建设最需要的岗位上去,放到基本建设和直接进行生产的工厂矿山中去。
6月16日 阜新平安竖井(投产时叫新平安矿)主井破土动工。该项目是苏联帮助建设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是新中国成立后建设的第一对年产150万吨的现代化大型竖井,设计服务年限90年。该矿从掘进、采煤到井上,全部采用机械化设备,设备大部分是从苏联引进的。1957年6月16日经国家验收后正式移交生产。
7月13日 抚顺发电厂第一期扩建工程拉开序幕。该工程为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苏联援建156项工程之一。整个扩建共分为五期。1952年7月至1957年底为一至四期,1957年底至1959年为第五期。至第四期完成时,抚顺发电厂已成为东北电网的主力发电厂之一。
7月14日 鞍钢无缝钢管厂破土动工。
7月 沈阳风动工具厂扩建工程正式破土动工。该厂是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按照计划,将该厂扩建为年产2万台凿岩机械和气动工具的专业化工厂。1955年1月21日,改扩建工程结束,经国家验收,即日开工生产。
8月1日 鞍钢大型轧钢厂破土动工。
8月10日 鹤岗兴安台竖井建设工程破土动工。此矿是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之一。1956年7月20日,年设计能力为150万吨的兴安台竖井移交生产,并改称兴安台煤矿。
8月15日 以周恩来为首席代表,陈云、李富春、张闻天、粟裕为代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启程前往苏联访问。17日,代表团抵达莫斯科。
8月 中财委颁发《关于编制五年计划轮廓的方针》《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及附表》。文件规定今后五年建设的基本任务是:为国家工业化打下基础,以巩固国防,提高人民的物质与文化生活,并保证国家经济向社会主义前进。建设方针是:工业建设以重工业为主、轻工业为辅,工业的发展速度应在可能的条件下力求迅速,工业的地区分布应有利于我国国防和长期建设。
9月3日 中国政府代表团征询苏联政府对于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意见。斯大林表示:中国三年恢复时期的工作给我们的印象很好,但五年计划规定的工业总产值年递增速度是勉强的,应由20%降为15%或14%;要按照一定可以办到的原则来作计划,不能打得太满,要留有后备力量,以应付意外的困难和事变;对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所需要的设备、贷款和专家,一定给予援助,但具体给什么不给什么,现在还不能说,还需要工作人员用两个月时间加以计算后才能说。
9月6日 周恩来将抗美援朝作战订货单、委托苏联帮助设计的建设项目名单、聘请专家名单、国防工业各系统的发展计划、各军兵种五年建设计划所需装备的订货单等项文件送交苏联方面。
9月8日 政务院发布《关于各级政府所经营的企业名称的规定》指出:(一)凡中央及大区各部门所经营的企业(包括大区委托省市代管的企业),称“国营企业”;(二)凡省以下人民政府所经营的企业,称“地方国营企业”;(三)政府与私人资本合资,政府参加经营管理的企业,称“公私合营企业”。
9月15日 中苏两国政府代表团举行有关协定的签字仪式。
9月22日 周恩来等中国代表团成员离开莫斯科回国。李富春和代表团的部分工作人员留在苏联,继续同苏方有关部门广泛接触,征询对中国五年计划的意见,商谈苏联援助中国的具体项目。
9月24日 中共中央召开书记处扩大会议,会议听取周恩来关于就“一五”计划轮廓问题同苏联商谈情况的汇报,讨论了“一五”计划的方针和任务。(https://www.daowen.com)
10月2日 李富春在《人民日报》发表《三年来我国工业的恢复与发展》。
10月10日 中财委颁发《1953年对35种重要物资实行全国统一分配办法(试行草案)》。凡需用国家统一分配物资的企业部门,均应按照其生产计划与基本建设计划以原材料、燃料、电力的消费定额,核算其全部需要量,逐级审核汇总,分别由中央各部及大区财委、计委向中财委统一申请并负责供应。
10月22日—23日 中财委召开1953年基本建设工作会议。陈云到会讲话,指出:1953年将是大规模进行经济建设的一年,其任务较以往任何一年都要复杂和繁重。今后几年,基本建设将在经济工作中占头等重要的地位,有关部、局应把领导重点放在基本建设工作上。目前的主要矛盾是基本建设任务重,而力量十分薄弱。因此,要从生产部门抽调所需人员,迅速建立和充实基本建设机构。生产和基本建设二者比较起来,生产部门的干部和技术人员比基本建设部门多得多。如果不从生产部门大量抽调干部和技术人员到基本建设方面去,基本建设必垮无疑。陈云在总结讲话中又强调指出,工业与交通部门必须纠正两种错误思想:等待人事部门分配干部,而不积极地从生产方面抽调;依赖建筑工程部门给设计、施工,而不积极地组织自己的设计和施工力量。
10月 陈云副总理代表中央正式批准齐齐哈尔钢厂第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开始了中国最大的、设备先进的特殊钢厂的建设。
同月 据东北人民政府编发的《三年来东北工业建设获得伟大成就》,东北地区的工业建设,经过三年多来的艰辛努力,已经获得了伟大的成就。到1952年底,东北工业的恢复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工业生产总值超过战前(1943年)最高生产水平的10%以上,各种主要工业,如钢、机械、电器、化学、纺织、橡胶、造纸和玻璃等的生产量,以固定价格计算,已超过了历史上的最高生产水平,煤、铁、发电也接近战前最高水平。自1952年起,全区开始了有重点的大规模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工作提到了首要的地位。
11月3日 中财委下达1953年工业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及贸易控制数字。因为没有经验,以及组织不好、力量薄弱等原因,1952年基本建设完成较差。为此,1953年国家大力组织培养基本建设的力量,进行有重点的建设,并为今后大规模建设创造条件。
11月7日 《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加强国家工作的集中性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社论指出,经过了三年来的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及经济恢复与改建工作,目前我们正面临着一种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这就是从1953年开始,我们即将结束国家经济的恢复和改建工作,开始全国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以便尽快地使我国走上工业化的道路。
为了顺利地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我们需要做很多的准备工作。首先必须加强国家经济的计划性。对于经济建设有计划的领导,乃是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优越性的集中表现。我们必须根据计划经济的原则,来组织我们的生产。而为了加强计划性,又必须加强中央的统一和集中的领导,以便及时了解各方面的情况,确保各个经济环节之间的应有的合作。因此,三年来地方分权较多的情况,就不再能够适合于今天的形势了。过去,军事工作的领导、外交工作的领导、公安工作的领导都是统一和集中的。今后,其他各方面的工作也都要进一步加强统一和集中。经济工作如此,文化教育工作如此,政治工作也应如此。
加强统一和集中的第一个措施,就是精简政权层次,加强中央和省、市的领导。加强统一和集中的另一方面工作,就是调整与增设中央机构,保证中央领导机构的充实和健全。社论最后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和决议,完全符合目前形势的需要,这些都是进一步加强国家统一和集中的重要措施。因此,我们必须保证其彻底实现,以便接受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的任务。
11月9日 中财委党组发出《关于迅速准备基本建设的指示》。《指示》指出,基本建设工作已经在经济工作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过去从来没有过的、复杂的、规模庞大的、对中国工业化具有决定意义的工厂,要在今后几年建设起来。要改变基本建设力量十分薄弱的状况,迅速建立或健全基本建设机构,充实基本建设力量,从生产部门抽调人员,克服等待依赖思想。
11月11日 东北工业部提出《关于基本建设情形的报告》。中财委于12月3日将该报告批转中央各部及各大区财委。批语指出:这一报告系统地总结了东北工业三年多来基本建设的历史,并详细叙述了为1953年基本建设所必需的今冬准备工作。
11月15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增设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高岗任主席,邓子恢任副主席,陈云、彭德怀、林彪、邓小平、饶漱石、薄一波、彭真、李富春、习仲勋、黄克诚、刘澜涛、张玺、安志文、马洪、薛暮桥任委员。秘书长马洪,副秘书长王光伟。
11月16日 《人民日报》发表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局长刘向三的报告《苏联专家的帮助对中国煤矿工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巨大作用》。
11月17日—12月8日 全国地质工作会召开。决定地质工作要有个大转变,要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探明一定储量。
11月18日 《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把基本建设放在首要地位》。社论指出,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阶段即将宣告结束,新的大规模的建设即将开始。今后我国的建设,其规模是空前的,我们要完成过去几十年的工作量。我国前所未有的、规模巨大的、对于我国工业化有决定意义的某些复杂的现代化企业,将在今后逐渐地建设起来。这些企业建立得迟或早,将决定我国工业化的程度和速度。因此,把基本建设放在整个国家工作中的首要地位,是今后全国要共同执行的方针。要贯彻这一方针,我们必须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左的冒进倾向,另一种属于右的保守倾向。这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我们必须继续反对左的冒进倾向,同时又必须反对右的保守倾向。
11月19日 第一机械工业部党组提出《机械工业的主要情况及当前任务与工作布置报告》。12月4日,中财委将该报告转呈中共中央,并表示原则同意该报告,但认为1953年新建任务过重,拟削减部分项目,集中力量搞必要的和大的工厂。
12月12日 财政部在《三年来使用苏联专家的检查报告》中指出,三年来,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我们已有一套自己的基本财政法规,涉及20多种重要法规。如果没有苏联专家的帮助,是不可能取得如此成绩的。
12月15日 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召开。要求加强统计工作,在集中统一的原则下,建立科学的统计制度。
12月21日 东北计划委员会在《财经部门三年来苏联专家工作检查报告》中指出,苏联专家对于我们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帮助很大,对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和发掘潜在力量,做了重要的贡献。苏联专家通过讲课、著述、开办训练班、带徒弟等办法帮助我们培养了大批开始熟悉业务的干部。
12月22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若干问题的指示》。
12月23日 中财委提出:到明年第一季度,应该抓紧三个环节进行基本建设的准备工作:勘察设计,组织与训练施工力量,进行工程材料的准备与运输。当前工作的重点是设计。
12月26日 《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抓住决定环节,发掘潜在力量》。社论指出,正确地制订国家建设计划,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头等重要的工作。正确地制订国家建设计划的两个关键性问题,就是善于抓住决定环节,善于发掘潜在力量。决定的环节就是发展重工业,特别是那些对我们的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起决定作用的重工业。事情很明白,首先发展重工业,即五金、燃料、电力和机械工业等,是我们实现国家工业化唯一正确的道路。正是重工业这一环节,才足以对我们国家国防的巩固和经济的全面发展起决定的作用,才足以改变我们国家的面貌,使我们的国民经济起质的变化——变农业国为工业国,达到经济上的独立。我们的建设必须集中力量去进行,把有限的资金和建设力量使用于主要的和急需的地方,坚决削减那些可以推迟的建设的投资、削减那些对国家建设并不起重要作用的工程的投资,以全力保证重工业建设,特别是那些对国家起决定作用的、能迅速增强国家工业的基础和国防力量的工程。
12月28日 《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推广五三工厂的经验》。社论指出:全国国营企业的恢复与改造工作已经完成,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工作业已开始。建立厂矿企业和基本建设中的基层工作的正常秩序,并取得一套企业管理和党与群众工作的完备经验,是当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东北五三工厂在三年来的工作中,初步掌握了现代化企业的领导艺术,建立了基层工作的正常秩序,在经济工作与政治工作方面都取得了卓著的成绩,并积累了一套比较完备的经验。在全国多数厂矿企业由改革运动转向生产并开始进行大规模基本建设的当前时期,这些经验,对于推动厂矿企业基层工作及早走上正常轨道,具有重大意义。
社论指出:五三工厂已经解决的许多问题,正是目前许多厂矿企业中所没有解决或正在摸索的问题。为了适应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推广五三工厂的经验是十分切合时宜的。
12月31日 基本建设投资原计划15亿元,因基本上没有设计及施工计划,加以缺乏经验,实际完成10.4亿元,计划没有完成。
同日 中苏两国关于苏联将中国长春铁路移交我国最后议定书的签署仪式在哈尔滨举行。
1952年底 经济工作的重点开始从恢复生产和进行生产改革转移到基本建设方面。1952年11月,中共中央和政务院发出了“把基本建设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的号召。
1952年 中国第一个大型轻合金加工厂成立建厂机构,定厂名为哈尔滨铝加工厂,代号101厂。
同年 中共中央在《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若干问题的指示》中明确指出:工业化的速度首先决定于重工业的发展,因此必须以发展重工业为大规模建设的重点,以有限的资金和建设力量首先保证重点工业的基本建设。特别是确保那些对国家起决定作用的,能迅速增强国家工业基础的主要工程的完成。一些次要的、可以推迟的建设必须推迟,一切对国家不起重要作用的工程投资必须削减,盲目铺摊子的现象必须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