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利器”本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摆在重要位置”,并强调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2013年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些活动强调要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为重点,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作好自我检查、自我反省和自我教育,“洗洗澡”“治治病”,则是要充分发挥组织、同志的批评教育和互帮互促作用,抓好自我批评和相互鉴戒。
中国共产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着深刻的背景。
当前,党风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种种脱离群众的特权现象和不良风气。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等“四大考验”,存在着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等“四大危险”,在这些严峻挑战面前,一些党员干部为私心所扰、为人情所困、为关系所累、为利益所惑,导致一些地方党内生活庸俗化、功利化,好人主义盛行,歪风邪气滋长。
特别是,有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突出,奢靡之风严重,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务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表明,党内生活松一寸,党员队伍就散一尺。只有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荡涤尘埃、杀灭病菌,着力解决好宗旨意识淡化、进取精神退化、工作推进虚化、履职能力弱化、生活追求奢化等突出问题,才能有效防范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袭,促进党的组织健康发展和党员干部健康成长。
人与人的平等是权利与义务的平等。社会是一种公共存在,每个人都是社会公共生活的参与者。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状态下,每个人都有批评别人的权利,同时也要准备听取别人的批评。面对别人的批评,人应该反省自己的问题与不足,进而都有自我批评的义务。作为社会主体的人负有社会的责任,应该负责任地批评别人,同时也负责任地接受别人的批评和进行自我批评。触及灵魂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人与人的相互砥砺和人对自我的超越。
毋庸讳言,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当前在很多地方已经变成了“钝器”,锈迹斑斑,对问题触及不到、触及不深,就像鸡毛掸子打屁股不痛不痒。“利器”变成了“钝器”是因为不经常使用,才导致“锈迹斑斑”。
一直以来,群众批评领导的权利,宣传上、文件中从来不曾被否定,相反,表面上这种权利一直受到尊重,批评领导的作为一直被提倡。但现实是,近年来一系列因言获罪案件、事件,深刻而持续地刺激着大众和媒体。比如彭水诗案、稷山文案、高唐网案、孟州书案、王帅贴案等以诽谤罪罪名追责的案件,都被当成了公诉案件。按《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对一地领导干部或某个企业组织进行“批评”,就算“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这认定无法找到法律依据。
我们还必须承认,群众批评领导,不冒被抓危险的机会还是很多的,关键是批评指责的内容。“领导太不注意身体了”“领导对我们的指导少了一点么”……对这类批评,绝大多数公仆还是宽宏大度的。这是他们认可、赞赏的“群众文明”和“批评文明”,而如今,官民之间,存在着“文明认同”鸿沟。群众的批评稍不文明,就有一些公仆暴跳如雷,警力也迅即出动。
从以往不少案例来看,一些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几乎都谈到班子内部监督不够,说没人提醒我,如果当年有人咬咬耳朵,也不至于犯这么大的罪。这正所谓“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
“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见于《史记·商君列传》,是战国策士赵良对秦相商鞅的谏言。赵良要投入商鞅帐下,提出了一个前提条件:“终日正言而无诛”,换句话说,就是整天说真话但不被打击报复。赵良还举了前代的两个典型例子,周武王身边不乏谔谔之士,最后能够成就大业;殷纣王周围都是趋炎附势之徒,最后亡国亡身。商鞅欣然接受了这个条件,并且进一步引申出“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的道理。
历史也反复证明,能否广开言路,接受建议,常常决定一个朝代的盛衰。不怕有人说错话,就怕有话都不说。大凡成就大业者,往往虚怀若谷,从内心深处愿意倾听不同意见。明代大儒王阳明主政地方,出巡时让衙役打的牌子不是常见的“肃静”“回避”,而是“求通民情”“愿闻己过”,一时传为佳话。
由此,有必要恢复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利器”本色。从这个角度讲,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是必然选择,而其关键和实质就是要始终坚持和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正确把握开展党内批评的要求和原则,切实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
在制度机制上,要防止批评与自我批评“一阵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日渐浓厚,党风、政风显著好转,这集中体现在“三公经费”开支明显减少和有效遏制了某些党员干部“四风”不良习气等方面。但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绝不能“一阵风”,任何时候都不能降低标准,必须长期坚持、常抓不懈。
在思想认识上,消除顾虑,把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作为先决条件。其实,一个领导干部不敢批评人,说到底,就是因为“怕”的思想在作怪,没有把善意的批评当成“礼物”,认为批评是指责、是找碴,批评别人怕得罪人、怕别人“有想法”,被人批评怕痛、怕刺手,怕丢面子、掉底子。所以,要想把“钝器”变回“利器”,必须克服“怕”的思想。党组织要从解决认识问题入手,不断加强学习,反复做思想工作,使党员干部认识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是整人,而是加强党性锻炼的自我教育,经常检查自己的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提高自身的觉悟和素质。要有抛开面子的勇气,及时发现缺点,从而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在行为实践上,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既是活动成功的关键,也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取得实效的关键。邓小平曾说,领导干部带头起模范作用“是整党不走过场的一个重要标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作为党员干部的标杆,“一把手”必须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更严的尺子检查衡量自己,用无私无畏的勇气改进提高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把手”要敢于担当第一责任人,带头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率先垂范、开诚布公,“向我开炮”,实事求是地指出他人不足,有一说一、就事论事,既不夸大事实,也不隐藏缺点,只有这样其他同志才敢放心说、大胆说,才能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也只有这样才能以上率下,上行下效、一级抓一级,形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气场”。
实践证明,只要“一把手”自觉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特别是主动自觉真诚地进行自我批评,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就能形成讲真话、讲实话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批评和自我批评就能真正开展起来。
为使批评与自我批评更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方法。在党内的民主生活会中就适宜采用直接式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讳疾忌医,不遮遮掩掩,敢于揭短亮丑;对别人存在的问题,不留情面,少兜圈子,不绕弯子,真正“红红脸、出出汗”,触及思想,触及灵魂。
针对自尊心较强,不容易接受正面批评的人,可以采取委婉式的批评,这种方法循序渐进,不是把批评信息一次输出,不把错误缺点全盘托出,避免超过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而将自身与对方都放入批评中,耐心地加以引导,引发其自身思考、自我批评,逐步地去解决自身问题。
在针对个人存在的较严重问题或社会某些弊端、丑恶现象时,所采用的批评方式必须有一定力度,重点在于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对丑恶现象进行揭露曝光,督促犯错误的人开展自我批评。揭露式对不良行为进行批评必须一针见血,毫不含糊,能够达到让被批评者脸红、心跳、猛醒的效果。
当然,批评与自我批评最终是为了发现和解决问题。因此要以“动真格、有辣味”、聚焦问题“不走神不散光”、撰写材料见人见事见思想、分析问题把自己摆进去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深入查摆问题,切实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自身的问题。(https://www.daowen.com)
在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应多向自己开刀,多摆自己的问题,多查自己的不足,这样,才能由此及彼、由表入里地触及问题的实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就会做到班子查摆的问题把个人摆进去、下级查摆的问题把上级摆进去、业务部门查摆的问题把分管领导摆进去、社会面上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目的就是将问题找准找实找全。如果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所谓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可能就是化了妆再照镜子,就看不到问题,看不到真实的自己。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受人玫瑰,一样芬芳。”善意的批评是玫瑰,是同志之间最好的礼物,我们在接受“礼物”的同时,也要及时送出“礼物”,通过经常性的相互善意的批评,使“四风”积弊吹糠见米、无处藏身,使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一个改一个,改一个少一个,始终保持肌体清清爽爽、健健康康。
从以往情况来看,特别要警惕那种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说一套做一套的“两面人”,比如万庆良。2013年10月,万庆良在广州市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表态,对照“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关键在于“解决问题、取信于民”。可事实是,万庆良在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通知下发以后,仍然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在被组织调查的前几天,还到会所里去大吃大喝。
万庆良是民主生活会上没人批评,还是压根儿不在乎别人批评?一句话,他不把这些问题当问题,最后出了大问题。
更为极端的是,少数人不但拒绝舆论监督和批评,甚至还发展到“跨省抓记者”。从辽宁西丰县委书记因为不满舆论监督派警察进京抓记者,到浙江警察充当当地企业的打手而通缉批评该企业的记者,再到后来接二连三发生的严重侵犯舆论监督权的事件,均反映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所面临的困境。
作为中国共产党三大优良作风之一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被毛泽东赞为“扫灰尘”“照镜子”“洗脸”, 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唯一有效的方法”。邓小平反复叮嘱,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一定不能丢,丢了这个武器,如同战士丢枪一样,就会在工作中和思想上打败仗。
老一辈革命家的这些至理名言告诉我们:良言刺耳利于病。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防身治病的锐利武器须臾不能丢,甚至更有必要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显出“利器”本色。
“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有一点‘辣味’,让每个党员干部都能红红脸、出出汗。” 2014年3 月18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专门听取兰考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特别强调:“要组织党员、干部把焦裕禄精神作为一面镜子,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反复照一照自己,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向焦裕禄同志看齐,从今天做起,从眼前做起,从小事做起,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对待群众、对待组织、对待事业、对待同志、对待亲属、对待自己,像焦裕禄同志那样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从党性原则的高度,对各级领导干部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思想武器,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所在。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中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是经过党的历史充分证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纯洁党的组织、解决党内问题、增进党的团结、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锐利思想武器。
2018年第5期《党员生活》曾有一篇文章认为,克服党支部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的问题,开展积极的、经常的、制度化的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和效果,应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事前培训。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达成一致。明确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目的、内容、方法等,把提高认识、增强素质作为思想前提。
其次,培训内容要涉及开展批评的场合与时机的把控。要杜绝会上不讲、会下乱讲,当面不讲、背后乱讲,不注意场合、不注意时间,看似党性强,实则党性弱的错误倾向。
最后,培训内容还应包括对批评方法与艺术的指导。开展批评时,要讲究语言艺术。批评下级时,要循循善诱,不要“电闪雷鸣”。批评同级时,应义正词和。要态度诚恳、分寸适度,更要有理有据、客观公正。批评上级时,宜间接委婉,维护领导权威。
二、事中激励。首先要形成良好的制度机制。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述职、评议制度。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好与否,纳入考察党员干部“德”的主要内容。
其次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机关同事之间竞争激烈,导致在批评与自我批评时“私心杂念多”,要从根本上打消顾虑,应改变过去提拔干部“唯票”,实行提拔干部“唯绩”,由提拔干部“领导说了算”,到提拔干部“群众满意”,切实释放大家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积极性。
最后应发挥领导的示范带头作用。打铁还需自身硬,领导干部只有自己做好了,批评别人才有底气,别人听了才服气。要引领党员敢于揭露不良倾向,敢于抵制歪风邪气,敢于批评帮助有缺点错误的同志。
领导干部也应当虚心听取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对自己存在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正视、带头整改落实。做到“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对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都要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一个一个加以解决。
三、事后监督。任何一项好制度的落实,都离不开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和效果最终也是落实到对问题的整改落实上,因此要与时俱进,注重创新,发挥多层次、多渠道监督作用。
首先是发挥上级组织的监督检查作用。上级党组织要定期分层次地检查各级党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好的要给以肯定,不好的要限期改正。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纳入机关党组织评比先进内容之一。要逐步将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内容,并作为单位考核和“一把手”考核的内容之一。
其次要鼓励党员干部之间开诚布公,互相监督。要提倡、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大胆开展批评,不能把敢于直言的同志视为搞不团结的干部。要提倡机关党员干部相互之间的监督,对党员干部的缺点和错误,要及时提醒和批评。
最后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每次民主生活会前,将上一次批评与自我批评后的整改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布,民主生活会后,再次将整改清单和整改时限向党员群众公布,让群众来评判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