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的历史传承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四、民主生活的历史传承

中国共产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伴随着党内民主生活的扩大和党内民主观念的增强而逐步确立并完善起来的。

民主生活会是一个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什么时候、哪个地方哪个单位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得不好,党内生活就不正常,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就会蔓延,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之风就会盛行。反之,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执行得好时,党内生活就会正常,党性就会增强,党风就会好转。

中国共产党很早就把民主集中制确立为党的组织原则和制度。中共一大通过的第一个纲领尽管没有使用“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但由于中国共产党当时尚处在幼年时期,不仅在政治上、思想上还不够成熟,而且在组织上也不成熟,主要表现在党内缺乏正常的民主与集中,家长制和极端民主化风气盛行。

作为中国共产党早期的主要负责人,陈独秀的家长作风就比较严重。曾任中国共产党早期中组部部长的周恩来一针见血地指出:“从前组织上有一种‘家长制’的形式,党员群众对于党部,下级机关对于上级,只有机械的服从,而无活泼的党的生活。”有鉴于此,中国共产党在大革命失败后开始关注如何有效扩大党内民主生活的问题。1928年10月,中共六大也指出:“整个党的组织带有家长制的习气。党内生活只有家长式的命令和机械式的服从,没有布尔什维克的批评精神和集体的讨论,也没有布尔什维克的教育和训练。”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家长制的习气尚未洗除,一方面极端民主化的现象又已发生,下级对上级不信任,甚至有以个人意气在下级鼓动反上级的现象”。1928年11月,周恩来在起草《告全体同志书》时也批评了这两种错误倾向,他指出:“及到改造党的时候,许多地方走向极端民主化的方向”,“这种小资产阶级极端自由的思想,可以把党的组织打得粉碎,以至于消灭”。

而事实上,这些现象的存在,“破坏了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取消了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民主精神,使党内纪律成为机械的纪律,发展了党内盲目服从、随声附和倾向,因而使党内新鲜活泼的、创造的马克思主义之发展,受到打击和阻挠”,从而使革命事业遭到惨痛损失。

1927年5月30日,汪精卫在武汉联系会上通过了一系列大举进攻共产党、镇压农民运动的训令。毛泽东、蔡和森在许多地方发动了反对汪精卫反革命活动的群众运动。但陈独秀6月30日在中央扩大会议上提出一个右倾错误政纲。在讨论时,任弼时提出批评该政纲的书面意见,当面交陈独秀,陈看后,不传阅,当众撕个粉碎,扔在地上,踏上一只脚。任弼时要求发言,遭到拒绝。其他人也不便发言,这个错误政纲就不明不白地算通过了。王明上台,也是在党内民主生活不健全的情况下发生的。正如民主革命时期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指出的,王明是在选举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上台的。当时本来准备开紧急会议,米夫临时改为开四中全会。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共22人,但包括王明在内的不是中央委员的代表就有15人,而他们都有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样的选举方式破坏了党的组织原则。王明的“左”倾路线长达4年之久,几乎断送了中国革命。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开始关注并在实践中探索如何健全党内民主生活问题。1929年,中央在给鄂东北特委的指示信中,就如何“实行党内的民主与集中”作出批示,特别指出:“我们党内过去缺乏民主的精神,造成了许多组织上的缺点。所以现在各级党部在可能的范围内,都要尽量地扩大党内民主……各级委员会的工作,不应由书记或主席包办,应经过大多数委员的共同讨论。”同年,古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不但明确肯定了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而且比较全面地阐明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批评了在民主集中制问题上的各种错误倾向。古田会议决议提出“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办法解决党内矛盾。

1935年遵义会议后,随着党的逐渐巩固和成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断趋于深化。

1937年5月8日,毛泽东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谈到党内民主问题时指出:“要达到这种目的,党内的民主是必要的。要党有力量,依靠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去发动全党的积极性。” 同月,刘少奇在白区党代表会议上也谈到这一问题:“我们不只是要在形式上执行一些民主手续,更要紧的是我们要提倡一种民主的工作精神。领导机关应当尊重每一个同志的意见和应有的权利。负责人员在党内没有特权,不应斤斤于自己个人的领导地位,不自高自大,应服从多数,服从纪律,接受下面的批评,倾听同志的报告,详细地向同志解释,用平等的兄弟的态度对待同志,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普通的同志,大公无私地处理问题。这是民主的精神,我们每一个干部都应当具备这种精神。应当用这种精神来改造自己并教育同志。这正是党内所需要的民主。”

1938年10月,毛泽东在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专门对如何实现党内民主生活作了详尽而精辟的论述。他提出:“由于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小生产的家长制占优势的国家,又在全国范围内至今还没有民主生活,这种情况反映到我们党内,就产生了民主生活不足的现象。这种现象,妨碍着全党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同时,也就影响到统一战线中、民众运动中民主生活的不足。为此缘故,必须在党内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使党懂得什么是民主生活,什么是民主制和集中制的关系,并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样才能做到:一方面,确实扩大党内的民主生活;又一方面,不至于走到极端民主化,走到破坏纪律的自由放任主义。”

随着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理论的不断深化,党内民主实践也在不断创新。1942年开始的延安整风运动,就积极倡导并践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党内民主生活方式。延安整风运动加强了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到1945年七大召开,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又有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系统论述了民主集中制在党的组织、党的领导和政权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阐明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要求和规范,特别强调必须坚持“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从而确立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与上级、全党与中央、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系列原则。

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执政后党所掌握的“权力是相当集中相当大的,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忽视民主”。周恩来强调“要经常注意扩大民主,这一点更带有本质的意义”。1956年9月,党的八大强调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反对个人崇拜。

1962年召开的“七千人大会”,建议各级党委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之内要有一次党内生活会,用一段时间交交心,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党委内部互相监督作用。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正式提出领导干部要过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要参加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恢复和发扬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走上正轨。

1980年2月,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或常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981年8月,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县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会的通知》,规定“县级以上党委常委除了必须编入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外,同时要坚持每半年开一次党委常委(党组)生活会,并要及时地向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报告生活会情况,开一次报一次”,明确民主生活会“要以认真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准则》的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时间、范围、内容、意义、目标等制度纳入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从此,民主生活会开始真正走向制度化。

根据1990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2000年,中央纪委、中组部又印发了《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决定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原来的一年召开两次改为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可安排在4月至8月之间。

2013年6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大家发言并进行交流。会议共安排6个半天时间,完成了3项议程:听取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和对中央政治局加强作风建设征求意见情况的汇报,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发言、对照检查自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讨论研究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和制度。这个画面经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引起极大关注。

随后,习近平总书记用四个半天时间全程参加了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在这次民主生活会上,批评言辞之公开、犀利和坦率,为近年罕见。平时一团和气的领导干部之间,甚至下级对上级进行互相批评,着实让人惊奇。经媒体详细、公开报道之后,顿时在全国引起热议。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一位中央常委联系一个省参加民主生活会,这是第一次。在此前后,李克强到广西、张德江到江苏、俞正声到甘肃、刘云山到浙江、王岐山到黑龙江、张高丽到四川参加各省的民主生活会。常委垂范,时间保障,规模之大,前所未有。中央的重视由此可见。(https://www.daowen.com)

民主生活会随之在全国迅速升温。中央督导组分别全程参与了各省民主生活会。一些省份的民主生活会甚至“从白天开到深夜”。

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的民主生活会也出现了形式主义的苗头。一个突出的表现,是语言很麻辣、表情很丰富、场面很热烈,一些党组织中滋长了好人主义、息事宁人、姑息迁就等不正之风,导致批评走了样、变了味。相互批评时也总有那么几条,而关键问题则刻意回避。比如,湖北省鄂州市文体局那场17个小时的民主生活会。17个小时,从早八点到次日凌晨一点,这场民主生活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从媒体报道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一些场面——

2014年7月23日上午10:50,鄂州市文体局党组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已进行了2小时20分钟,第三位发言的副局长金浩明自我批评结束后,参会的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第十督导组常务副组长杜少卿突然宣布,会议暂停。

“刹那间脑子里一片空白,心‘砰’地沉了下去。”饶浩洲立刻明白,这会开得不“达标”。

会议中途被叫停,虽然意外,倒也不是完全无迹可寻。

一个多小时前,就在其他班子成员对饶浩洲提批评意见时,督导组已经针对客套话多、以“希望”“建议”代替批评等现象进行提醒。

“但在之后的时间里,这种状况仍然没有明显改观。不仅相互批评没辣味儿,有的班子成员自我批评也拉不下面子,不敢触及深层次问题。”杜少卿说。

其实按照流程,会前,该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批评意见等材料都经过从督导组至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层层审核把关,达标后才被准许开会。

“但在纸上好写,面对面就难开口;抽象的好批评,具体到事件上该负什么责任就不大方便说了。”杜少卿所在的第十组负责对该市12家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督导,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一些领导干部心中的“坎儿”。

鄂州市文体局参会者认真反省后,褪去敷衍应付的旧态,严肃地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继续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17个小时。

鄂州的这次民主生活会并非孤例。从目前看,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虽然得到很大程度改进,但在一定范围内依然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和单位经常是上级对下级顺着、宠着,下级对上级捧着、迎着,同级对同级哄着、抬着,面对明摆着的不良现象也往往是忍着、让着。

近年来,“伪批评”在一些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上并不鲜见。第一类:“正话反说”。比如有些人批评别人做事“急于求成”,这个本来是贬义的成语,被反其义而用之,其潜台词是“想干事,积极干事,努力干事”。第二类:“声东击西”。比如有些人批评别人检查工作时只看新经济组织的发展,不看该领域党组织的覆盖。因为大家都知道很多新经济组织尚在发展、成型阶段,人员都不稳定,何来党组织发展?这种批评,貌似批评一个问题,实则表扬另一件事。第三类:“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明里批评某件事,实际上反意表扬这件事。比如前些年民主生活会上流行的两句批评语就是:某某书记只顾工作,太不注意自己的身体了;某某市长过于严肃,平时接触青年女干部太少。第四类:“避实就虚”——比如某官员自定一个并不存在的错误或靶子,然后狠命批评,其实,再怎么批评,这事都和他没关系,所有的批评都是轰轰烈烈走过场,认认真真做样子。

民主生活会变味,究其原因很多。有些人错误地认为,批评多了,不利于党的稳定和团结、不利于党的形象和大局、不利于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甚至会给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攻击党的口实而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他们就有意无意地限制、控制党内批评。在党的各种会议上,发言稿要严格审查、不能有批评领导的内容,小会讨论会上的批评意见不写入大会简报以控制知晓批评的范围,甚至如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尖锐指出的:“一听到群众有一点议论,尤其是尖锐一点的议论,就要追查所谓‘政治背景’、所谓‘政治谣言’,就要立案,进行打击压制”。

民主生活会变味,是党内一些人私心作怪、私利作祟的表现。有些领导干部担心批评会揭露矛盾,影响自己的政绩,从而影响到上级对自己的评价;担心批评会影响自身形象,降低自己的威信,从而会冲击自己的权力、地位及种种既得利益。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难,“怕”字当头是关键。

民主生活会变味,还因为有些人“打铁自身不硬”,屁股不干净,形象不端正,缺乏底气;有些人奉行你好我好大家好,推崇好人主义,讲究明哲保身,怕丢选票、怕伤和气、怕引火烧身;有些人甚至结成利益小圈子,投桃报李、江湖义气,大家相互罩着、护着,等等。

民主生活会变味,还由于保障党员权利的制度机制很不完善,因此党员开展党内批评往往很难。2011年,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强调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而党员在党内批评自由正是党员主体地位及民主权利的一个基本体现。但从现实来看,由于官本位、等级制、家长制、特权现象这类封建主义残余在党内生活中还有明显的影响并经常地表现出来,因此党员开展党内批评往往很难。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基本方法,是在马克思主义原则基础上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使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有力武器。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和问题在所难免。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正视问题、改正问题,不敢主动“红脸、出汗”,不敢主动“洗澡、治病、排毒”,听任小疾成重症。如果长期发展下去,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就有被丢掉的危险,“利器”变成“钝器”,刀枪入库、锈迹斑斑,不良倾向就会在党内滋长蔓延。

从本质上讲,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人的成长完善、事业不断进步的内在需求。一个人如果没有自觉地、不断地自我批评、自我反省,就容易误入歧途,难以提升自己、上新台阶;一个党组织如果没有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就不会有原则空气,就会在是非不分、一团和气中丧失战斗力。

“严是爱,松是害,不闻不问要变坏。”只有经常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才可以使党内同志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这是同志之间的真心待人、真情对人、真诚为人。能不能坚持好、正确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关系到党的团结统一和党的执政地位的进一步巩固。

实践证明,使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要使批评带点“苦味”、加点“辣味”,真正做到真批实批,保持其应有的思想锋芒。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