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烧伤早期急救
(一)早期急救及转送
由于小儿烧伤后病情重、变化快,常处于危急状态,因此做好小儿烧伤现场急救及转送工作是整个治疗过程中的至关重要一环。抢救及时、得当,不但可挽救患儿生命,且对伤后治疗有重要的影响。
现场急救指伤后短时间内现场抢救的过程。现场急救工作要尽快明确致伤因素,使伤员脱离现场,终止损伤的继续发展,并尽可能地减轻已经造成的损伤并及时给予抢救,为转送医院或进一步治疗做好准备。
对特重烧伤患儿,应在1小时内到达就近医疗单位立即开始抗休克治疗。原则上是早期不立即转送,如确需转送也应经过48小时左右的抗休克治疗观察,若一般情况平稳,休克已得到纠正,在继续补液及妥善处理创面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转送问题。(https://www.daowen.com)
(二)小儿烧伤后的液体复苏
由于小儿的解剖生理特点,小儿烧伤后休克的发生较成人快,早期的临床表现又不太明显。小儿有很强的心肺功能储备能力,通常要在血容量降低25%以后才会出现低血容量的临床症状。小儿肾小管浓缩能力较成人差,尽管患儿已处于低血容量状态,但仍有尿液产生流出。低血容量的临床表现,如:心率快、低血压、尿量减少等,在烧伤患儿要于休克发生较长时间才表现出来。患儿一旦出现肢端冷、神志迟钝、毛细血管充盈延迟,病情已属较危重了。烧伤患儿休克复苏指标,以神志、脉压、动脉血气、肢端颜色、毛细血管再充盈情况及体温能较可靠地反映血容量状况。
输入胶体和电解质溶液量的比例,根据烧伤面积,深度、部位及有否合并伤而初步制定,各自实际输入量还是应根据临床情况而改变。第一个24小时晶胶体总量按1%面积,婴儿补充2ml/kg,幼儿按1.5 ml/kg补充。计算出的第一个24小时胶晶体量的一半宜在伤后6~8小时中输注,余下的量在一般情况下可在剩下时间内每小时平均输注。第一个24小时输给胶晶体的同时应输注适当量的水分。一般说婴幼儿100~150ml/(kg·24h),而其他年龄段的儿童为70~100ml/(kg·24h)。伤后第二个24小时胶体、电解质溶量的量为第一个24小时实际输入量的一半,而水分输入量同第一个24小时。第三个24小时输入液体的质和量根据临床实际情况而定。
小儿烧伤后输液复苏量的估计仅作为一个基础量供参考。由于烧伤性质及患儿个体间的差异,每个烧伤患儿对胶体、电解质实际需要量也有较大差异。患儿输液时要根据临床情况随时调整所输液体的质、量、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