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小讲课的组织以实习病区为单位组织,每1~2周1次,每次1小时左右。由科室安排,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担任主讲老师(部分讲题可由高龄住院医师担任)。

2.小讲课的准备

(1)教研室应根据教学和实习大纲要求确定讲课内容,并将其列入实习教学计划。

(2)讲课主持人应以培养医学生的临床思维,介绍临床实用知识或者学科新进展,以提高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和扩展学生的知识面。

(3)对讲课的教学目标与内容、教学难点与重点进行整体设计,撰写教案和准备多媒体课件。

3.小讲课的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科室、参加人员、讲课内容摘要和小结、记录人、主讲人审核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