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 调查方法

5.5.1 调查方法

(1)现场捕获法

根据采样河段的生境类型和调查种类的习性,选择相应的网具、钓具或其他捕鱼设备,直接将鱼类从水体中捕获的方法,需记录采样点的地理信息、生境状况和威胁因素,以及使用工具的类型、规格、使用时间和捕获时长。捕获时应注意适度取样,减少对物种资源的破坏。禁止使用对鱼类栖息地造成破坏的毒鱼、炸鱼等非法手段捕获鱼类。野外采样必须以现场捕获法为主要采集方法。

(2)渔获物调整查

直接从渔民处收集其持有的所有渔获物进行定量统计分析的方法,收集时应注意了解所获鱼类来源,记录当地名称,了解产量等情况。渔获物调查法应作为现场捕获法的补充。

(3)补充调查法

从码头、市场、饭店等地的渔民、鱼贩、商家等处收集鱼类个体用于制作标本的补充方法。收集时应注意了解所获鱼类来源,记录当地名称,了解产量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