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与学法的相互转化性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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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法与学法的相互转化性
由教师的“教”来规定教学过程的性质,“教”在教学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是教法和学法矛盾的主要方面。但是这种情形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这两个矛盾的两端都具有转化性,它们之间相互转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之产生变化。教学的整个过程,本身是一个从“教师教”到“学生学”过程。整个过程中教师都在用主导作用转化成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当学生的各种认知水平、能力不断增长,最后达到限制和否定教师教学要求的时候,学生就由依靠教师达到了完全独立,整个过程中,学生的自我意识、学习能力、知识水平和发展水平得到增长,此时教师的“主导作用”告一段落,“教”和“教法”的主导作用也随之结束。此时矛盾的两端已经发生了变化,由教师主导的教学过程已经转变为以学生为导向的自学过程。从“教”状态改变为“学”的状态标志着这个教学过程的结束。这个过程,不仅可以在一门学科的一个单元中得到验证,也可以从一门课程的开始到结果的过程中得到验证,再或是从学生进小学到大学毕业这个大的教学过程中得到验证,可以说是贯穿整个教育时期的。这就是叶圣陶先生所说的:“教任何一门课程,最终目的都在于达到不需要教。假如学生进入这一境界,能够自己去探索,自己去辨析,自己去历练,从而获得正确的知识和熟练的能力,岂不是就不需要教了吗?”教的目的是让学生达到不需要教的状态。教师不应该把“教”的过程持续地保持在矛盾的主要方面,保持主导作用,而应该想方设法创造条件,把“教”转变为“学”,让学生对学习感兴趣,能够“自为研索、自求解决”。(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