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高血压急症
(一)老年高血压急症的特点
(1)高血压急症定义:高血压急症是一组以急性血压升高(>180/120 mm Hg),伴有靶器官损伤,或原有功能受损进行性加重为特征的一组临床综合征。若收缩压(SBP)≥220mm Hg和(或)舒张压(DBP)≥140mm Hg,则无论有无症状都应视为高血压急症。此标准同样适用于老年患者。
据统计,高血压急症患者的急性期死亡率达到6.9%,发病后90天病死率和再住院率达11%,部分严重的高血压急症患者12个月内的病死率达50%。
(2)临床表现:老年高血压急症的临床表现可以是短时间内出现血压急剧升高,同时出现明显的头痛、眩晕、烦躁、胸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和视力模糊等靶器官急性损害的临床表现。同时,老年患者因为高龄衰弱、痴呆、认知功能减退,合并症多,常常出现非靶器官损害症状混杂,或者症状表述不清等情况,导致临床判断难度增大。
高血压急症本身具有高死亡率和高致残率的特点,对于器官储备功能差、衰弱、共病及多重用药状况的老年患者来说,更容易出现多个靶器官功能受损,尤其是脑、心、肾脏,更易成为严重威胁生命健康的急症。
(二)老年患者高血压急症的处理原则
(1)一般处理:立即给予生命体征监测,短时间内、有侧重地了解病史,第一时间完成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https://www.daowen.com)
(2)评估病情严重程度:首先评估影响短期预后的脏器受损表现,如肺水肿、胸痛、抽搐及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等;其次了解血压急性升高的程度,评估对脏器损害存在的风险;再者判断急性血压升高的速度和持续时间。
(3)降压原则:高血压急症早期治疗原则是减少过高血压对靶器官的持续损伤,但同时要避免降压过快导致脏器灌注不足,排除此次血压升高的诱因。用药方式上均应采用起效快、可控性强的静脉药物,力求快速而平稳地降压,最终达到目标血压,这是急诊救治此类患者的关键。
(4)老年高血压急症的安全降压步骤:降压治疗对于老年患者减少心血管疾病的发病和死亡都是有益的。对于老年高血压急症降压治疗第一目标:在30~60min内将血压降至安全水平,除特殊情况外(脑卒中、主动脉夹层),建议第1~2小时内使平均动脉压迅速下降但不超过25%。降压治疗第二目标:在达到第一目标后,应放慢降压速度,加用口服降压药,逐步减慢静脉给药速度,建议在后续的2~6小时内将血压降至160/100mm Hg。降压治疗第三目标:若第二目标的血压水平可耐受且临床情况稳定,在后续的24~48小时逐步使血压降至正常水平。老年患者切忌快速过度降压,以免诱发严重心脑血管意外事件。
(三)老年患者高血压急症的预防
(1)制定个体化降压目标和达标时间:老年患者经常存在多种心血管病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和心、脑、肾疾病,在血压的管理过程中,除了合理地确定降压目标及血压达标时间外,同时积极控制心血管病危险因素、治疗靶器官损害和并存疾病,如血脂、血糖的控制,抗栓药物的合理使用等等。
(2)倡导老年人健康合理的生活起居方式和习惯:这有助于血压的控制,如限盐、合理膳食、控制总热量摄入、戒烟、限酒、减重、适度运动、缓解精神压力等。
(3)充分发挥专业高血压随访管理团队作用:推进家庭、社区和社会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加强家庭血压监测,在家庭成员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配合下,能够更有效、便捷地对老年患者进行血压管理,有助于提高血压达标率,预防高血压急症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