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内容

二、主要内容

关于欧盟共同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早在1998年出台的第一份欧盟“就业指南”中就已明确提出,即(1)发展中小企业,提升企业家的地位和职能;(2)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3)提高企业和雇员双向适应能力;(4)消除歧视,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这四项内容被称为欧盟就业内容的四大支柱,它们是在参照各成员国当时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提出的,这有利于各成员国采取积极的态度改革共同就业政策中原有的弊端,并学习相互之间的经验。四大支柱成为欧盟就业政策的框架纲领。

第一,发展中小企业,提升企业家的职能和地位,这是欧盟“就业指南”提出的第一项基本内容。这一内容强调欧盟要通过建立一套清晰、稳定和更具有前瞻性的规则体系,确保创业和企业运营更为便利,加快中小企业从“自我雇佣”向“自我就业”的转变。这一内容的主要目的是改革欧盟现行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具体措施包括:为创办公司提供明确、稳定并具有前瞻性的法规;发展资本投资市场,使资金流向企业家与发明者;改革税收和救济金制度,使之有利于就业。[10]

第二,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该内容要求欧盟积极推动教育与培训体系的现代化,使教育、培训内容与工作紧密联系,从而解决“技能缺口”问题,为失业者提供再就业的机会。内容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失业者的技能障碍问题。具体措施包括:重点解决长期失业和青少年失业问题;改进学徒训练系统;建立和发展社会合作伙伴关系;促进消极劳动力政策向积极劳动力政策的转变。(https://www.daowen.com)

第三,提高企业和工人的双向适应能力。该内容要求企业和雇员双方努力掌握新技术,适应新的市场环境,鼓励灵活就业方式的发展。内容的主要目的是为企业和工人双方提供设备和知识,包括新的技术和市场条件,提高他们的协调和适应能力。具体措施包括增强企业的适应能力,加快推进企业的现代化进程,等等。

第四,消除歧视,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该内容要求通过各种方式来解决就业中的性别差异问题,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妇女在工作中断后尽快恢复工作,强调劳动力的基本权利。[11]内容的主要目的是扩展欧盟经济空间,男女平等共享就业机会,并承担同等义务。其具体措施包括缩小性别差距,协调家庭和工作之间的矛盾,在就业政策上给予女性特别照顾。

从上述共同就业政策的基本内容可以看到,欧盟就业战略的基本出发点是针对传统的就业抑制、就业政策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构建就业激励制度、激活市场机制来促进欧洲的就业增长。[12]而且这些内容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就业政策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配以相应的政策措施,从而完善其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