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与护理措施
急性PTE 处理原则是早期诊断、早期干预,根据病情的危险度分型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
5.1 紧急处理
(1)给予鼻导管或面罩吸氧,以纠正低氧血症。严密监测呼吸、心率、血压、心电图、血气的变化,建立静脉通道。
(2)绝对卧床休息,保持大便通畅,避免用力,以免增加深静脉血栓脱落的危险,必要时可适当使用镇静、止痛等治疗。
(3)维持呼吸、循环功能。右心功能不全伴血压正常者,可使用小剂量多巴酚丁胺和多巴胺;若出现血压下降,可增加多巴胺剂量或使用其他血管加压药,如去甲肾上腺素等。
5.2 药物治疗及用药护理
(1)溶栓治疗
①适应证:主要适用于高危PTE。对于中危PTE 无禁忌证可考虑溶栓,对于血压和右心室运动功能均正常的病人不宜溶栓。溶栓的时间一般为14d 内,若近期有新发PTE 征象可适当延长时间。溶栓治疗应尽可能在PE 确诊后慎重进行,对有明确溶栓指征的病人应尽早溶栓。
②禁忌证:伴有活动性内出血和近期自发性颇内出血是溶栓治疗的绝对禁忌,但对于致命性高危PTE,有明显溶栓指征者,上述绝对禁忌证应被视为相对禁忌证。相对禁忌证包括:2 周内的大手术、分娩、有创检查;10d 内的胃肠道出血、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15d 内的严重创伤;3 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创伤性心肺复苏;心包炎或心包积液;脑出血、恶性高血压、出血性疾病、肝肾功能不全;年龄75 岁等。(https://www.daowen.com)
③溶栓常用药物:尿激酶、链激酶和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溶栓方案与剂量:a.尿激酶,2h溶栓方案:按20000IU/kg 剂量,持续静脉滴注2h;或用负荷量4400UI/kg,静脉注射10min,随后以2200UI/(kg·h)持续静脉滴注12h。b.链激酶,首次负荷量为250000,静脉注射30min,随后以10000维持静脉滴注24h。
④溶栓用药护理:溶栓剂使用过程中应对相关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动态观察,评估溶栓疗效,密切观察有无并发症。当血压升高时,立即通知医生进行处理;密切观察出血征象,出血是溶栓治疗的主要并发症,血管穿刺处是常见的出血部位,严重时可发生腹膜后出血和或颅内出血。颅内出血虽极少见,但一旦发生预后差,约半数病人死亡。溶栓治疗病人应密切观察病人有无皮肤青紫、血管穿刺处出血过多、血尿、腹背部疼痛、严重头痛、神志改变等症状。为方便溶栓过程中采集血标本,避免因反复穿刺血管而导致的局部出血,给药前应留置外周静脉套管针,拔针后应加压按压穿刺部位,并延长压迫时间;每24h 检测凝血酶原时间(P)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TPP),当其水平降至正常值的2 倍时遵医嘱开始应用肝素抗凝。
(2)抗凝治疗
抗凝治疗能够预防复发和新血栓形成,但不能直接溶解已存在的血栓。
①肝素: 肝素的给药方式有静脉注射、皮下注射。普通肝素首剂负荷量为80U/kg 或5000-10000U 静脉注射,继之以18UI(kg·h)持续静脉滴注。应根据ATPP 调整剂量,尽快使ATPP 达到并维持正常值的1.5~2.5 倍。低分子肝素应根据体重给药,每天1~2 次皮下注射,不需监测ATPP 和调整剂量。妊娠期间发病者可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治疗。
②华法林:在应用肝素后第1 天即可加用华法林口服,初始剂量为3.0~50mg。由于华法林需要数天才能发挥全部作用,因此需与肝素重叠的应用数天。当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正常参考值0.8~1.5;是病人PT 与正常对照凝血酶原时间之比的ISI 次方。ISI 是国际敏感度指数。)达到2.0~3.0 时,PT 延长至正常值的1.5~2.5 倍,且持续至少24h,可停用肝素,单独口服华法林治疗,并根据PT 调节华法林的剂量。口服华法林的疗程至少为3 个月,若危险因素可在短期内消除,治疗3 个月即可;对于栓子来源不明的首发病例,至少治疗6 个月;对复发性PTE 或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者,抗凝治疗的时间应延长至12 个月或以上,甚至终生抗凝。产后和哺乳期发病的妇女可口服华法林。
③新型抗凝药:包括直接凝血酶抑制剂(如阿加曲班、达吡加群酯)。
④抗凝用药护理: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治疗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出血和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的发生率较低,一旦发生,常比较严重。密切观察有无出血征象、监测ATPP 和血小板减少症。治疗期24h 内每4~6h 检测ATPP 一次,待达到稳定水平后,改为每天监测;治疗的第一周每1~2d,第二周起每3~4d 监测血小板计数,若出现血小板迅速或持续降低达30%以上,或血小板计数<100×109L 应停用肝素。华法林的主要不良反应是出血,应用华法林治疗的前几周还可能引起血管性紫癜,导致皮肤坏死,因此,需密切观察出血征象。治疗期间需定期检测INR,达到治疗水平时每周监测2~3 次,共监测2 周,以后延长至每周监测1 次或更长,发生出血时应用维生素拮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