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高级生命支持
(1)气道与呼吸:对尚有自主呼吸的淹溺者,最好采用带有储氧气囊的非再呼吸型面罩给予10~15L/min 高流量吸氧。如果氧疗无效,淹溺者出现意识水平下降或发生心搏骤停则考虑早期气管插管并给予正压通气。
(2)循环与除颤:大多数淹溺者都会出现低血容量,此时需要快速开放静脉通道静脉输液及时纠正低血容量。淹溺病人心搏骤停后的心律通常是心室静止或无脉性电活动。如果淹溺者处于心脏骤停,遵循高级生命支持标准流程抢救。如果淹溺者低体温,则按照目标体温管理流程进行处理。(https://www.daowen.com)
(3)复苏后生命支持:危重病人一旦气管插管成功,应予妥善固定,及时吸引,维持气道通畅。根据临床情况给予保护性通气预防A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