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深衣,在中国古代服饰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占有重要位置,这不仅由于其超长的时间跨度——自先秦到明清,几乎伴随着整个华夏文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儒教文化赋予其“规、矩、绳、权、衡”的法度意义。其主要特征为上下分裁、腰部连接,这与传统礼服中“上衣下裳”以象征“天地”的观念有明显不同。
关于深衣的最原始、最基本的文献来自于《礼记》。其中《礼记·王制》云,“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身章撮要》又载:“深衣,古者圣人之法服也,考之于经,自有虞氏始焉。”可见,深衣在虞氏时就已出现。而且《礼记》之《深衣》篇及《玉藻》篇中,关于深衣的制式、意义和用途等,有更为全面系统的记载。
《礼记·深衣》:
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短毋见肤,长毋被土。续衽钩边,要缝半下。袼之高下,可以运肘;袂之长短,反诎之及肘。带,下毋厌髀,上毋厌胁,当无骨者。
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繢。具父母,衣纯以青。如孤子,衣纯以素。纯袂、缘,纯边,广各寸半。
《礼记·玉藻》:“朝玄端,夕深衣。深衣三袪,缝齐倍要,衽当旁,袂可以回肘。长、中继揜尺,袷二寸,袪尺二寸,缘广寸半。”
由此可见,在先秦时期,深衣由于其“法度”意义,被“先王贵之”,且用途广泛,“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虽然从经文来看,深衣制度系统而规范,但在一些具体结构上却显得简略,并无明制可考,这就成为历代注疏纷起的原因。现代学者齐志家先生在梳理历代注疏过程中,认为其中被一致认同并无异议的《深衣》篇的形制有:“短毋见肤,长毋被土”,谓长短范围;“要缝半下”,谓腰围为下摆的一半;“袼之高下,可以运肘”,谓袖笼底要达到肘点位置;“袂之长短,反诎之及肘”,谓袖长;“带,下毋厌髀,上毋厌胁,当无骨者”,谓衣带位置;“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谓五法在裁制中的具体体现;“深衣三袪,缝齐倍要”,谓袖口、腰围与下摆大小。
依照这些具体规定,我们当今仍可以制作并还原其大致结构。但是,在“续衽钩边”“衽当旁”以及“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等叙述的理解上却难以达成一致。然而,也正是这些地方使我们认识到了深衣的独特之处,是历代学者争论的焦点。
从考古发掘及图像资料来看,先秦时期深衣的具体形制无从知晓。根据湖南博物馆袁建平的《中国古代服饰中的深衣研究》,在深衣广泛使用的战国和两汉期间,江陵马山楚墓和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上下连属的袍服虽具备了深衣的大致特征,但在“深衣三袪”“缝齐倍要”“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等方面则相距甚远。在目前的出土实物中,还没有完全对应古礼书中深衣形态的连制衣裳。那我们不免要问,深衣是先有实物,而后被赋予了如此意义,还是根据意识形态制作了深衣?这与冕服的起源一样,值得人们关注。
虽然完全符合古礼书的深衣并未发现,但在《后汉书》志第三十《舆服下》中“深衣制”多次出现,用于皇帝“通天冠服”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贵人、夫人的“礼服”。“深衣制”与“深衣”有何关系呢?“深衣”是指礼书中所说的传统深衣,它在“色”“形”“意”上都有“礼”的要求;而“深衣制”则只取“深衣”之“形”,是广义上衣裳相连的服制。历代学者对“深衣”的注解起始于汉代郑玄和唐代孔颖达的注疏。
关于“衽当旁”,郑玄注曰:“衽,谓裳幅所交裂也。凡衽者,或杀而下,或杀而上,是以小要取名焉。衽属衣,则垂而放之;属裳,则缝之以合前后。上下相变。”孔颖达疏曰:“衽,谓裳之交接之处,当身之畔。”(《礼记正义·玉藻第十三》)
关于“续衽钩边”,郑玄注曰:“续,犹属也。衽,在裳旁者也。属连之,不殊裳前后也。钩,读如‘鸟喙必钩’之钩。钩边,若今曲裾也。续,或为‘裕’。”孔颖达正义曰:“衽,谓深衣之裳,以下阔上狭,谓之为衽。接续此衽而钩其旁边,即今之朝服有曲裾而在旁者是也。”(https://www.daowen.com)
“衽当旁”者,凡深衣之裳十二幅,皆宽头在下,狭头在上,皆似小要之衽,是前后左右皆有衽也。今云“衽当旁”者,谓所续之衽当身之一旁,非为余衽悉当旁也。云“属连之,不殊裳前后也”,若其丧服,其裳前三幅,后四幅,各自为之,不相连也。今深衣,裳一旁则连之相着,一旁则有曲裾掩之,与相连无异,故云“属连之,不殊裳前后也”。云“钩,读如‘鸟喙必钩’之钩”者,案《援神契》云:“象鼻必卷长,鸟喙必钩。”郑据此读之也。云“若今曲裾也”,郑以后汉之时裳有曲裾,故以续衽钩边似汉时曲裾。今时朱衣朝服,从后汉明帝所为,则郑云“今曲裾”者,是今朝服之曲裾也。其深衣之衽,已于《玉藻》释之,故今不得言也。(《礼记正义·深衣第三十九》)
此后,在宋代由于儒学的复兴,深衣再次被儒学家关注,多种与“深衣”有关的著作出现,特别是单篇别行著作。宋代司马光、朱熹、文天祥,明代朱右,清代黄宗羲、江永、任大椿、戴震等,均有深衣类著作存世,且大多根据先秦经典《礼记》及其注疏中对深衣的记载而作,但由于年代久远,《礼记》所载又过于简赅,因此诸家对于深衣的理解也有不同。现列举部分论点于下。
宋代司马光在《书仪》中结合时俗,简化古制深衣中的部分细节,使其更为接近当时的社会现状,其主要特征为司马光对“衽”的理解,指出了“所续之衽当身之一旁,非所谓余衽悉当旁也”。并首次完善了与深衣搭配的大带、幅巾等,为宋代深衣的复兴奠定了基础。
南宋朱熹所著深衣的特点为直襟,穿着时为交领,裳为十二幅,由六幅交解为之。其深衣制度随着《家礼》的传播,而影响海内外,现韩国存世有朱子深衣文物和身着朱子深衣的古代人物画像。
明代丘濬在《家礼仪节》中考证了朱熹的深衣制度,认为《家礼》深衣与《礼记》之《玉藻》《深衣》篇部分不同,应恢复并以古礼为准。摒弃了朱熹的“直襟”式样,在领之两端各缀内外襟;裳仍为十二幅,但在布幅分配上则为左四幅、后四幅、右四幅。对照《家礼》深衣可知,丘濬基本恢复了朱熹以前的深衣制度。
黄宗羲作《深衣考》,“后附《深衣》经文,并列朱子、吴澄、朱右、黄润玉、王廷相五家图说,而各辟其谬。其说大抵排斥前人,务生新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黄宗羲的《深衣考》考朱熹、吴澄、朱右、黄润玉、王廷相五家深衣之说,其中黄润玉《考定深衣古制》与王廷相《深衣图论》本已亡佚,仅依赖黄宗羲《深衣考》而有所保留,值得庆幸。
江永在《深衣考误》及《乡党图考》中考证了深衣形制,主要特点在于裳十二幅的形制,四幅正裁,两幅杀之。裳前为六幅,通前后为十二幅,正裁八幅为前襟后裾,交解四幅为衽。前裳左衽与后裳左衽前后缝合,称之为续衽。前裳右衽与后裳右衽不缝合,内缝缀钩边以掩裳际。背部中缝一直及下齐以应直。

“狭义深衣”“广义深衣”“深衣制”的关系
戴震在《深衣解》中基本继承了江永对深衣的解读。
由此可见诸家所说主要的不同点在于“十二幅”的分配及对“续衽钩边”“衽当旁”的解读等。需要说明的是,宋代以后的深衣与古礼书中的深衣有很大不同,甚至可以说相去甚远,被现在学者称为“广义深衣”,以区别于《礼记》中的深衣制度。根据上图可更形象地区分“狭义深衣”“广义深衣”“深衣制”的关系。
近现代学者对于“深衣”也有不同的著述。沈从文先生在分析江陵马山楚墓发现的衣服和衾被时,将小菱纹绛地锦绵衣腋下的矩形“嵌片”看作是古深衣制度中百注难得其解的“衽”。为将此与“左衽”“右衽”所指的“衣襟”区分,称为狭义的“衽”,亦即汉代人所谓的“小要(腰)”。孙机先生认为东周时期的贵族妇女身份等级越高,“深衣”缠绕的层数也就越多,以用料的奢侈来体现贵族阶层的雍容与富足。高春明先生则将曲裾袍纳入“深衣”,将马山楚墓和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袍服作为“深衣”的出土实物进行分析。
深衣所蕴含的礼义法度之重要性,以及深衣所穿着的适用场合之广泛性,必然受到历代名士儒生的关注与讨论,探讨深衣形制的深层内核是对“礼义”不同见解的抒发和对回归礼仪不同观念的表达。可以说对礼的探源才是研判深衣的基本动力。本篇为《中国古代服饰文献图解》的“深衣篇”,在此以朱熹《家礼》、丘濬《家礼仪节》、黄宗羲《深衣考》、江永《乡党图考》和《深衣考误》以及戴震《深衣解》中的深衣图样为本,将诸家对深衣的理解及所著深衣主要特点呈现给大家,并以期在分析的过程中将深衣的发展,特别是宋代以后深衣的复兴发展脉络进行梳理,使读者通过本篇能够对深衣有较为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