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书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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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宋人遗祻杂抄》是清代抄本作者方绚所取,原书名不详,方绚没有交待此书的出处,只在按语中说此书原是一部关于宋代妓女服饰、妆容方面的图文汇纂:“杂抄皆载宋妓髻鬟、簪珥、脂粉、衣履诸事,各有图绘,惜已残缺。兹第节其足饰数条而图说,亦不全。”

方绚是金莲赏玩家,只对足饰感兴趣。所以他仅摘出下饰部分,共计十三页,其中四页为文字内容,九页为图绘,绘有:鞋五式、袜一式、靴一式和膝裤两式。

方绚在按语中提到,在宋代道学(理学)十分盛行的时代背景下,社会风气变得严厉正统,谈及女性服饰话题就是触禁犯讳,所以有关宋代缠足的记载都不可能详尽。然后便话锋一转:“自两宋道学极盛,几言及闺装辄如触讳,故行缠一事宋不足征。乃教坊妓女则亦以两宋为最盛。”

不仅方绚,世人多把宋代社会风气严厉、妇女人身自由受限及缠足产生的根源都归结于理学的盛行。而本书又是以宋代底层女性妓女的足饰为主题,所以有些问题很值得探究一下,理学是导致宋代妇女地位倒退的主要原因吗?理学与缠足有何关联?为何宋代社会风气严厉,青楼教坊业却很红火?

有宋一代共历十八帝,延续了319年,这是一个华夏文明的根基和自尊被深深触动的时代。北宋皇朝末期丧失了北地疆土,妇女人身自由受限,缠足兴起,这一系列的紧缩、束缚,与大唐盛世的开放、包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方绚所说的两宋道学即宋代理学,是指两宋时期在儒家思想体系的基础上,吸收了佛教的节欲和道家的思辨而发展出来的新儒学体系。经“宋初三先生”的铺垫,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和程颐等理学家,于北宋中期创立了理学流派,确立了理学的最高范畴“天理”。南宋初期,二程的四传弟子朱熹又将其进一步完善,精细地构造出严密的理学体系,故称“程朱理学”。

程朱理学认为万物“之所以然”,必有一个天理:“一草一木皆有理,须是察。”人与物同样都源于天理。对于物,通过研究探寻事物的道理(格物)等一系列学习实践,可达到认识真理的目的(致知)。“人伦者,天理也”,对于人,天理体现为“三纲五常”等伦理道德规范。“人欲”是超出人基本需求的欲求和违背礼仪规范的行为,所以要“灭人欲,存天理”。即通过自律修为,克制欲望,可归返上天赋予的本性,以达到圣人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

每一种思想体系的形成都有一个缓慢的过程。理学在宋代,经历了宋初的酝酿,中期的创立,再到南宋朱熹的完善,最后于南宋末年才被朝廷认可为官学,其确立和完善的过程几乎贯穿了整个宋代。而理学在两宋的大部分时间里并没有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程颐和朱熹等著名理学家在世时,非但没有显赫官职,还都受到过政治打压和迫害,两人都是背负着“奸党”的罪名黯然去世的。

理学虽然至南宋末才被官方认可,但其对宋代社会,尤其是对南宋产生过一定的影响是不可否认的。只是世人动辄就把宋代社会风气严厉、妇女人身自由受限和缠足根源这三者的起因都甩给理学,而不从整体上剖析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化结构和延续性,也不考虑两宋当时的国情,显得过于偏颇。

宋初赵匡胤“杯酒释兵权”,建立了稳定的文官制度。为戒五代世风混乱,亦为能与佛学对抗,统治者极力推崇孔子和儒学的纲常气节,倡导朝臣尊儒读经。宋太祖立下誓碑祖训:“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而且“不欲以言罪人”。儒学在宽松的氛围中开始复兴。

宋代儒士以儒家文化为核心,包容佛、道等诸家思想,力求突破汉儒以来训诂、义疏的刻板学风,向义理的纵深进行探索。他们探求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变化的法则,用以论证伦理纲常,并想探寻出“经世致用”的道理和理论依据。这一时期的儒学,被称之为新儒学,亦称宋学。

随着新儒学的兴起和周礼纲常的复兴,让妇女待在家中的族规家训开始盛行。近代家族制度是宋代以后逐渐形成的。魏晋隋唐时期那些七、八代世袭为官的世阀大家族在五代战乱中早已分崩离析。从宋开始,取而代之的是普通士大夫家庭和地主宗法家族。同一家族共拥一方土地,共祀一个祖先。这些宗族家庭由族长、祠堂、家谱和族田连接了起来。聚族而居就有一个管理问题,于是,家法族规应运而生。

宋代的名儒显宦范仲淹、司马光、包拯、苏轼等都撰写过族训和家礼,用以规范家庭和社会秩序。其中以司马光的《家范》和《书仪》最为经典,许多宗族都以其为治家和族祠仪轨的范本。不读诗书的普通百姓自然不会知道贵族阶层所遵循的各种伦理规范,把礼义纲常以通俗的语言写进家规里,是最好的推广方式。

中国家族制度是从父而居的家长制,父亲掌控为儿子选妻子的婚姻大权。女子一嫁入夫家,就失去了独立的身份,成了从属于丈夫的“内人”。家训对于日常举止的规范也多集中于主持家务、教育子女的妇女身上。王安石说过:“圣人之教,必由闺门始。”司马光言道:“有国有家者,其兴衰无不本于闺门。”两位对立党派的领军人物,在重视妇德方面,竟出奇地一致。

这些家法族规主要是以礼仪典籍《礼记·内则》为基础,强调男女大防、授受不亲,女性要恪守妇道、谨守贞洁等。

徽州《绩溪东关冯氏宗谱》规定:“凡男女不与并立,不相杂坐,男子不得入人内室,男女不得相笑谑,妇女不得入寺观烧香,三姑六婆不许入门。”(俞乃华《从徽州谱牒中的族规家训看其社会教化效应》)

司马光在《书仪·居家杂仪》中写道:

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堂,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如盖头、面帽之类)。男子夜行以烛。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谓水火盗贼之类),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盖小婢亦然),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

北宋保守派领袖司马光对家庭伦理道德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文字呈现出一个中上层家庭的完美画面:深宅大院,男女以中门相隔,各守其序。他的这番言论来源于《礼记·内则》中关于男女交往空间的内容:

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

稍作对比,即可看出《礼记·内则》并没有“中门”一说。司马光把《礼记》中没有特别说明的内外界限,做了清晰的划分。“无故不窥中门”,“有故”要出的也是“中门”,强调了以“中门”为限的内外分界,将妇女完全禁锢在中门以内的安全领地里,以免受到男人的骚扰和诱惑。这样妇女就可以专心地做手工、烧饭等分内之事。司马光的“中门”思想,看起来比《礼记》还严苛。

从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来看,北宋末期的汴京街上,女性踪迹寥寥。图卷中画有八百多个人物,其中女性人物不过十位左右。而且几位非贵即富的女子都隐藏在轿子里,真正在大街上露脸的几位都是底层妇女。名儒们的教化确实起到了作用,画家也可能为配合主流社会对妇女活动空间的限制,又减少了女性人数。

西汉刘向的《列女传》和东汉班昭的《女戒》,也乘着儒学的兴起而卷土重来,成为许多家族培养妇女贞节观的教材。家族法规也极力表彰所谓的节妇烈女。这种提倡女人从一而终、寡妇守节的传统由来已久。《礼记·郊特牲》载:“信,妇德也,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

让妇女守贞的理念也得到北宋众儒的广泛支持。司马光《家范·妻上》云:“妻者,齐也。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忠臣不事二主,贞女不事二夫。”

《程氏遗书》卷二十二下记载有某人与理学家程颐的一段问答:“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娶),如何?’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这就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原文出处。程颐说,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孀妇再嫁和男人娶孀妇为妻,都是一种失节行为。这段极端话语,似乎未进入到公共空间传播,在北宋社会并没有掀起任何波澜。而且,程颐自己家的侄女和侄媳都选择了再嫁。在给父亲程珦写的传记《先公太中传》中,程颐骄傲而郑重地记述了其父接回寡居甥女,助其再嫁的经过,以说明其父的热心助人。

实际上,北宋社会的妇女守贞观念还是比较宽松的,寡妇再嫁现象很普遍,并得到皇帝的许可和士大夫的认同。再嫁之女上至宗室,下至平民百姓,遍布社会的各个阶层。神宗元丰元年(1078)诏:“宗室袒免以上女,与夫离而再嫁,其后夫已有官者,转一官。”(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九)

宋英宗的女儿也曾再嫁;范仲淹丧子后,帮儿媳改嫁门生王陶;王安石因子嫌妻,怕儿媳受委屈,热心帮其选婿另嫁。

综上,北宋时期理学对社会的影响力有限,只在寡妇守节言论上往前多走了一点。实际上,官方倡导儒学;各派名儒推崇纲常;随着宗族崛起,家训族规风行等诸多推动力让女性的社会地位和人身自由在宋代进入倒退时期。

南宋初期,北宋发展起来的新儒学流派,除理学外,其他几支相继衰落。南宋孝宗乾道和淳熙时期,学术空气自由宽松,程颢—陆九渊心学和程颐—朱熹理学这两大理学流派与浙东学派呈三足鼎立局面。朱熹(1130—1200)在这段学术频繁期,确立了其逻辑周密的哲学思想体系,完成了理学最后的集大成。

朱熹(卒于1200年)死后,又过了几十年,已到南宋晚期,理学才受到宋理宗的大力推崇,二程和朱熹被正式认可为孔孟道统的真正继承人。朱熹注释的《四书》也成了官办大学的通用教材,理学最终也成为了南宋以后几个朝代的官方意识形态。

中国社会直到唐代为止,一直奉行“礼不下庶人”,北宋司马光的《书仪》首开先河,将贵族仪轨写成家礼,广泛传播至社会各阶层。南宋则有朱熹《家礼》及《袁氏世范》和《郑氏规范》与其媲美,影响更深,更广。

朱熹《家礼》以《三礼》为源,以司马光《书仪》为蓝本,详尽地写出冠婚丧祭的各种礼仪,语言比《书仪》更为通俗简明。司马光的“中门”思想,也得到了朱熹的认可和引用,《书仪·居家杂仪》的文字被朱熹原封不动地搬进《家礼·通礼》这一章节。不过,《家礼》是朱熹死后十一年(1211)被其弟子整理出版刊印的,朱熹直到南宋末理宗朝才被平反,这意味着《家礼》一书在南宋只问世了几十年,它的巨大影响力产生于后世几个王朝。在官方意识的大力推动下,《家礼》成为元朝官方制定汉仪的范本,明代时更被采入国家礼典。

北宋时期,由于儒学兴起,司马光等名儒倡导“妇人出门,必拥蔽其面”,盖头和面帽一类的遮面服渐渐流行起来,并延续至南宋。

盖头也叫作面衣、幂首巾、面帽等,通常以质地轻薄的整幅纱罗,裁成一定长度。使用时自头帽披下,有的还以带系之。遮面巾长短不一,短可至颈,长可及地。当时紫色为妇女们喜爱的颜色。

面衣:前后全用紫罗为幅,下垂,杂他色为四带,垂于背。为女子远行乘马之用。亦曰面帽。(北宋高承《事物纪原》卷三《冠冕首饰部十四·帷帽》)

先是北宋中上层妇女出门遮蔽头面,后来汴京开封替高官贵族说亲的上等媒婆也戴起了盖头,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载:“其媒人有数等,上等戴盖头,着紫背子,说官亲宫院恩泽。中等戴冠子,黄包髻背子。”

上等媒婆戴盖头,中等媒婆戴冠子,这很值得玩味。经常与上层社会打交道的媒婆注意到贵族妇女这种外出戴盖头的服饰礼仪,并且把这种行为拔高成一种上流社会的高雅得体感。为了向贵族妇女靠拢和趋同,也为了显示自己在同行业中处于顶端,于是上等媒婆也仿效贵族妇女戴起了盖头。

北宋中晚期,连妓女出门也戴上盖头了。常年流连于秦馆青楼的北宋词人柳永(约984—约1053)在《荔枝香·甚处寻芳赏翠》词中描写一位春游归来的妓女揭开盖头时的样貌:“素脸红眉,时揭盖头微见。笑整金翘,一点芳心在娇眼。”《东京梦华录·驾回仪卫》篇载:“妓女旧日多乘驴,宣政间惟乘马,披凉衫,将盖头背系冠子上。”

宋代妇女出行还戴一种席帽,即帽檐围缀一圈面纱的帽子。北宋的高承和郭若虚认为席帽即是唐朝的帷帽:“席帽……女人戴者,四缘垂下网子以自蔽,今世俗或然。”(北宋高承《事物纪原·冠冕首饰部十四》)“帷帽,如今之席帽,周回垂网也。”(北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论衣冠异制》)

张择端在《清明上河图》画卷末端的城门附近,绘有一男子牵着一头驴,毛驴上坐着一位身着浅色凉衫、头戴垂纱笠帽的女子(图1)。她戴的帽子就是席帽。画中面纱颜色较浅,大概是想突出这个女性人物的面容特征。实际上,席帽戴上的效果应是外人看不到帽纱里面女子的面容,但女子看外面则比较清楚。

图示

图1 [北宋]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局部·戴帷帽的女人

随着儒教伦理不断地深入到南宋社会的各个层面,盖头的使用也日渐广泛。南宋周煇(1126—1198)的《清波杂志》亦载,紫罗盖头为妇女上街常用款式,这点与高承《事物纪原》所说的一致:“妇女步通衢,以方幅紫罗障蔽半身,俗谓之‘盖头’,盖唐帷帽之制也。”周煇在这段文字中没有强调年号,应当是他生活年代的真实记录。(https://www.daowen.com)

南宋洪迈《夷坚志》中,多处提到妇女以盖头遮面。

日已暮,将及门,遇妇人幂首摇摇而前。(卷第四《吴小员外》)

夜四鼓。街上行人寥落,独见一骑来。……妇人以巾蒙首,不尽睹其貌。(卷第十五《京师酒肆》)

安定郡王赵德麟,建炎初……于驿邸憩宿,薄晚呼索熟水,即有妾应声捧杯以进,而用紫盖头覆首。赵曰:“汝辈既在室中,何必如是?”(卷第八《泗州邸怪》)

白昼有绯衣妇人,蒙首入门,云有疾求治。(卷第十五《薛检法妻》)

《夷坚志》多讲志怪之事,但幂首巾是社会上比较通用的服饰,才会多次出现在他的文字中。

江西鄱阳磨刀石南宋墓出土一件女瓷俑,女俑头上披覆着一件幂首巾,前后齐腰等长。实际上就是一块长巾兜头一披,两侧没有缝合,任其敞开。高春明《中国服饰名物考·冠式考·面衣》一节有其图像。通过女俑实物可直观看到宋代妇女出门时使用盖头的一种简易方式。现代中式婚礼中新娘披的红盖头,就是古代盖头的遗制。

南宋末诗人毛珝《吾竹小稿·吴门田家十咏》中的第八首,形象地描写了苏州一带农妇出入田野乡间,用皂盖头来防晒和遮羞的情景。这说明南宋末年遮蔽意识已普及至南方的农妇群体中。

田家少妇最风流,白角冠儿皂盖头,笑问傍人披得称,已遮日色又遮羞。

出门要遮面,在唐初已有过先例。胡人男女都穿着的“幂篱”本是一种障面防沙尘的长披风,用轻薄纱绢为之,罩于发冠或缀于帽檐四周,垂下可包裹全身。隋唐士人出远门时也穿。武德、贞观年间,依《周礼》旧仪,长安宫人和贵妇骑马上街时,多穿着“幂篱”,以防路人窥见:“武德、贞观之时,宫人骑马者,依齐隋旧制,多着冪图示。虽发自戎夷,而全身障蔽,不欲途路窥之。”(《旧唐书·舆服志》)

原本胡人防沙挡尘的“幂篱”摇身一变,成为具有封建意识意味的遮羞物。唐朝贵妇的骑马帽饰从幂篱到帷帽、胡帽,再到露髻驰骋,她们像花朵一样绽放了自己。这个历时百年的绽放过程与当时社会开放的潮流是同步的。

而宋代则是把唐朝妇女摘下的面纱又重新拾起,并从中上层妇女开始,后普及至妓女和农妇,阶层似乎越来越广泛。这也与宋代社会风气由宽至严的步调是一致的。

可见,社会的发展并不是一直进步的。在中国妇女地位发展史中,宋代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以服饰嬗变来说明宋代妇女地位和自由的退步,遮面巾帽比襦裙领口高低变化更具典型意义。遮面有很强烈的干涉和囚禁意味,将女性最具有辨识度的五官颜面遮挡起来,阻隔了她们与外部世界的连接,也模糊了她们作为个体在社会上的存在感。

在理学盛行、家规普及、不出中门、从一而终、拥蔽其面等种种清规戒律的缠绕下,缠足有了适宜其快速生成壮大的气候与土壤。所以许多人认为缠足的兴起是理学家倡导的,实际上这是个误会。在图说夏侯审《香闺韵事》时,笔者已经分析过,缠足的酝酿时期应在唐代,五代已有窅娘缠足起舞的先例,宋初为萌芽期。北宋中期,缠足从宫廷传向民间,特别是在贵族和青楼女子中,缠足已经形成势头。而此时,程颢、程颐等学者刚刚创立起理学学派。理学与新儒学的其他学派正处于百家争鸣的阶段。

想要在文献中找到理学家对缠足所持的态度是很困难的,他们的儒学著述中都绝口不提缠足一事,以儒家伦常理念为指导的女训和族规里也未有记载。果真如方绚所云:“几言及闺装辄如触讳,故行缠一事宋不足征。”

宋代理学家与缠足有关联的可信记载只有两例。

一为程颐后世女眷皆不缠足。白珽是宋末元初时期的诗文家、学者和书法家。他的《湛渊静语》卷一中记载程伊川(程颐)六世孙程淮的女眷们皆保持父母所给躯体之天然,不裹足,不穿耳洞,入元后依旧如此。

伊川先生六代孙淮,咸淳间为安庆倅。明道年五十四卒,二子相继早世,无后。淮之族尚蕃居池阳,妇人不缠足、不贯耳,至今守之。有《中庸大学理粹》一编。

程颐所处北宋的中晚期,缠足还是一种时尚新潮的习俗,恐怕不能被正统的理学家族所接受。既然大名鼎鼎的先人程颐家眷都不缠足,南宋的后几世子孙自然也要沿袭这种传统。

白珽特意为不缠足的理学名族女眷记上一笔,估计缠足在南宋贵族妇女中已比较普及,望族女眷不缠足的只占极小部分,是比较特殊的群体。

程颐后世女眷不扎耳洞也就避免了穿金戴银,又不跟风缠足时尚,这些都体现了宋代理学家们对族人在物质追求上的严格控制。

二是理学家车若水反对缠足。南宋理学学者车若水(约1209—1275)在其晚年写的《脚气集》里说道:“妇人缠脚不知起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

车若水出生于朱熹去世以后,他写《脚气集》时已至南宋末年。从南宋贵族墓出土女性的变形足部和金莲小脚鞋的实物中可得知,南宋时贵族女性缠足已有四五寸那么小,那么缠足的起始年纪肯定也就四五岁。师从朱熹弟子王柏的车若水,算是朱熹先生的二传弟子,作为一个理学学者,他是明确反对缠足的。这说明宋代有些理学家对于缠足的兴起也感到费解,并且觉得有损于健康和道德。

由于本专题以妓女衣饰为记录对象,因此简略回顾宋代青楼业的状况,对于理解缠足与教坊业的关系不无好处。

蓬勃发展的商业贸易导致了城市急剧扩展与繁荣。北宋数十个城市人口达到十万以上。据估算,首都汴京(开封)人口总数在一百万左右。北宋晚期,货币流通量达到唐朝的十至二十倍。原来唐都长安的一百零八个“坊”,可用于交易的集市仅有东西两个,模式封闭且有严格的开放时间。而宋代的城市和乡镇,随处可见临街开门的前店后宅式商铺,营业时间由店主自行决定。与唐都相比汴京更是商业繁荣并富于市井生活气息。

出生于北宋末年的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里追忆了汴京的种种繁华和生活便利:“处处拥门,各有茶坊酒店、勾肆饮食。市井经纪之家,往往只于市店旋置饮食,不置家蔬。……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

通过北宋末画家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我们也可直观地看到汴京一派车水马龙的繁华景象,百姓摩肩接踵,商铺鳞次栉比(图2)。

图示

图2 [北宋]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局部

“饱暖思淫欲”,在这样一个商业经济发达,流动人口和民众富庶者增多的朝代,青楼教坊业不会偃旗息鼓,只会更加兴旺。至宋代,请妓侍宴风气日盛。庞大臃冗的官僚机构、比唐朝优厚的俸禄、名目繁多的公私酒宴等诸多因素让宋代的餐饮业和青楼教坊业的需求量大增。宋代的娼妓制度基本延续唐制,京城官妓隶属教坊,地方市妓隶属州郡,称为“乐户”,此外还有众多私营妓馆。北宋汴京的妓院在数量、分布和规模上,较之唐代长安有了较大的发展。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回忆汴京市区门面布局时,提到许多街道上都开设有妓馆,可见北宋都城妓院分布面之广。

朱雀门外街巷:出朱雀门东壁,亦人家。东去大街,麦秸巷,状元楼,余皆妓馆。……东朱雀门外,西通新门瓦子以南杀猪巷亦妓馆。以南东西两教坊,余皆居民或茶坊。街心市井,至夜尤盛。

潘楼东街巷:……南斜街、北斜街,内有泰山庙,两街有妓馆。……向东曰东鸡儿巷,向西曰西鸡儿巷,皆妓馆所居。

在豪华的大酒楼里有数百名浓妆妓女聚于主廊上,听任酒客的召唤,场面蔚为华丽奢靡。

凡京师酒店,门首皆缚彩楼欢门,唯任店入其门。一直主廊约百余步,南北天井两廊皆小阁子,向晩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槏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酒楼》)

靖康之变(1127)以后,宋朝政治中心南下临安(杭州),进入南宋时代。临安位于大运河南端,其商业繁华的程度,不亚于北宋汴京。随高宗赵构南迁的“从者如市”,“四方之民,云集两浙百倍于常”。临安“城内外不下数十万户,百十万口”,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全城有四百一十四行,自御街到各个坊巷,“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游人始稀,五鼓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并形成“东门菜,西门水,南门柴,北门米”的专门经济区域。元初马可·波罗到达杭州时,称该城是“世界最富丽名贵之城”。

当时西湖已出现了至今流传的平湖秋月、苏堤春晓等西湖十景之说。“湖山之景,四时无穷,虽有画工,莫能摹写。”在这座美丽的都市里,不思进取的南宋小朝廷,又陶醉在一派歌舞升平景象里。临安士人林升在《题临安邸》中写道:“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杭州妓馆的数量和规模不亚于汴京,而且酒楼、酒肆、餐馆、歌馆、茶坊和庵酒店皆有官、私妓侍候。南宋周密的《武林旧事》卷六《酒楼》载,和乐楼、和丰楼、中和楼、春风楼等十几家官办大酒楼(即官库),都以官妓侑酒;而熙春楼、三元楼、五间楼、赏心楼、花月楼等十八家私营酒楼之佼佼者,则公、私妓女兼备,包括“卖客”“擦坐”“赶趁”等各种档次的娼妓和艺人:

每楼各分小阁十余,酒器悉用银,以竞华侈。每处各有私名妓数十辈,皆时装袨服,巧笑争妍。夏月茉莉盈头,香满绮陌。凭槛招邀,谓之“卖客”。又有小鬟,不呼自至,歌吟强聒,以求支分,谓之“擦坐”。又有吹箫、弹阮、息气、锣板、歌唱、散耍等人,谓之“赶趁”。

据南宋灌园耐得翁《都城纪胜》所载,一般大酒店,娼妓只侍酒弹唱,而可以买欢过夜的“庵酒店”有个特别的标志,就是门口挂的红灯是用箬笠罩着,让人一眼识得:

酒肆:除官库、子库、脚店之外,其余皆谓之“拍户”。……庵酒店,谓有倡妓在内,可以就欢,而于酒阁内暗藏卧床也。门首红栀子灯上,不以晴雨,必用箬图示盖之,以为记认。其他大酒店,倡妓只伴坐而已。欲买欢,则多往其居。……酒家事物,门设红杈子绯缘帘幕、贴金红纱栀子灯之类。……若命妓,则此辈多是虚驾骄贵,索唤高价细食,全要出著经惯,不被所侮也。

王书奴在《中国娼妓史》中有段总结:“宋代蓄家妓风气之盛,不亚于唐。但夺掠他人妓妾,或将自己家妓杀去,在唐代是寻常事,宋代殆将绝迹。这就是有宋士大夫人格高于唐朝的地方。就蓄家妓一桩事,就可观察社会士风之优劣了。”

宋代经济发达,妓院教坊业兴盛,是一个典型的物欲商业社会,那么略为严苛的理学异军突起,也是一种制约和平衡。

古籍中专门记载宋代妓女足饰和缠足的资料很少,《宋人遗祻杂抄》出处亦不详,文字说明也没有显示年号和地名,所以,对此书描述的妓院风俗和足饰图样,很难判断它发生的具体年代和地理区域。方绚在按语中加上了自己熟悉的清代妓馆的描述,与原作产生了一定的时空对比。我想不妨也把本书的图文作为一个引子,用已知的文献和实物,对宋代和近代娼妓业在缠足礼仪、妓院规矩、妓女足饰创新和妓女等级服饰等方面做一个比较论述。这样,既可以知晓此书的内容,也可多了解一些古代和近代的青楼习俗,也算是将这本文献资料物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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