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地方人大的预算监督能力与绩效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改革进程中,既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不断地创新治理体系,也要注意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作用,开发其功能。
财政资金的使用要讲究绩效,没有绩效无法实现公共政策的目标。人大对政府的预算监督同样要追求绩效,没有绩效就是空转。人大预算监督的目标是促进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即监督政府预算是否内容完整、编制科学、执行规范、监督严格、活动公开。就整体而言,各级人大在预算监督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中非常突出的现象是,相当一部分地方人大无法实质性审查政府账本,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监督表面化和形式化的问题,存在绩效不足的现象。例如,在人大对政府决算的审查报告的语言表述上,模糊性语言多于清晰性语言;肯定性、支持性表述多于问题描述;原则性语言多,对策性、创新性语言少;人大每年都会分条提出很多建议意见,但实际情况依然是问题年年重复出现,意见建议年年提。
中国各级人大在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等各个环节中需要突出绩效导向,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监督权是人大的一项基本权力。审查和批准政府预算是人大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人大预算监督能力是为了提高人大的整体绩效。
1.通过充实预算监督机构的力量、提高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能力、完善协调机制等各种方式提高监督绩效。看紧“钱袋子”是一项专业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专业人才承担监督任务。第一,提高人大财经委、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人员的专业能力,选拔专门人才充实到预算工委队伍,对现有预算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定期举办培训班。第二,继续加大力度购买第三方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预算监督的智库。第三,加大调研力度。有效监督政府预算的基础是人大熟悉预算工作和实际情况,财经委、预算工委要进行多层次、多样化的周密调研,掌握实际情况尤其是第一手材料。第四,增加驻会人员的结构比例,提高财经委和预算工委的履职能力。 (https://www.daowen.com)
2.加强人大干部与其他系统的交流,既要调入也要调出,进而增强人大工作的活力。人大干部到政府工作一段时间有助于了解政府工作流程,为监督奠定基础。政府部门的干部到人大挂职锻炼能够提升法治素养。
3.提高专题询问的质量和实效。可在监督和专题询问前,向党委汇报议题和主要内容,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分管财政的政府负责人应该参加专题询问。专题询问要做好前期准备。专题询问的主体除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应当动员和组织人大代表参加。丰富专题询问的形式,除了开会外,还可以采取书面询问的方法,并且在网上公布。专题询问的目的是推动工作。在问的基础上,还要跟踪落实整改工作。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归纳梳理,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在此基础上提出审议意见,交给政府办理;也要跟踪监督,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政府部门要有整改方案,并且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4.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第一,利用微信群等手段定期向人大代表推送有关预算的信息和资料,在人大代表中普及预算审查和批准的知识。第二,在初审环节,尽可能多地安排更多的人大代表参与其中;在大会期间,更好地吸收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说了也白说”的现象主要是缺乏人大代表意见的反馈处理机制。人大代表审议预算报告的意见具有法律性,对他们的审议意见应该有一个完备的处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做好各组发言和审议意见的归纳整理,对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发言,逐条进行书面答复。第三,人大初审政府预算时,邀请相关专门委员会参加并发表意见,预算编制部门做汇报,邀请预算资金相关方共同审议。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促进预算民主。地方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每个季度分析形势,形成建议,把每个委员的发言汇总交给政府,助力政府工作。第四,提高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的发言质量。发言要肯定成绩和指出问题相结合,能够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