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的整顿和规范发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五)PPP的整顿和规范发展

PPP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以PPP名义举借地方债务最为突出。虽然中国政府在推动PPP模式时就强调它是公共服务领域的一项供给侧改革,但实践中它更多地被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手段,这就导致PPP与地方政府债务之间存在割不开的关联。由于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中,一些领域和项目是没有经营性收入的,社会资本自然也不会青睐这些项目,于是,不少地方政府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本金回购、给予最低收益等,即明股实债,最终仍由财政兜底风险。这显然是与地方债“规范化”管理、控制隐性债务等政策目标不一致的。2016年10月,财政部就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严禁以PPP项目名义举借政府债务。2017年4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严禁借PPP变相举债融资行为;1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明确3种情况下项目不能入库,5种情形下已入库项目要退库,给地方政府借PPP模式变相融资划了整改红线;随后,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从强化集团管控、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规模控制、优化合作安排、规范会计核算、严肃责任追究6个方面来防范央企参与PPP的经营风险。这些整改和规范措施的效果在2018年将会有明显体现。(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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