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诸要素间的基本关系
思想政治教育的要素是十分广泛和复杂的,可分为多方面、多层次和多极化,不仅是一个平面式结构,更是一个立体式结构。诸要素之间的关系也是广泛、复杂和多变的,它们之间也呈现出立体式关系。
1.主客体间的相互转化关系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和客体间的本质关系是相互转化关系。因社会劳动分工的不同,主体和客体的划分本身就是相对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相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对象而言的,教育对象是受教育客体,这是相对于教育主体而言的。在教育过程中,一开始,受教育者在被动地接受教育,但随着教育的逐渐深入,受教育者就会由消极被动地接受教育转变为积极主动地接受教育,通过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互动,教育者的教育会转化为自我教育,受教育者会转化为“他我”教育,这种互动转化就会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教学相长的双赢甚至多赢效果。只有如此,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才能真正实现,否则,教育效果不仅不佳,反而会发生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互动的消极结果,体现出教育与受教育效果相互抵消之结局,这是必须防止的。
2.目的与原则的互动互效关系
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要素,原则是保证实现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刚性规定。在目的与原则关系问题上,目的在前原则在后,目的规定原则的选择,原则服从目的的支配。一般来说,当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确定之后,其他各要素就会围绕目的相继“出场”,其中,原则的选择就是其重要条件之一。具体来说,目的决定原则的选择,即有什么样的思想政治教育目的就有什么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与之对应;目的决定原则坚持的路径,目的的大小和要求程度决定与之相应原则的应用,以及应用的程度;目的检验原则的使用效果,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最终实现的程度和要求如何,集中要看原则坚持得如何,一般而言,原则坚持得好,目的就会达到,教育的效果就会理想,原则未能很好地坚持,目的就很难达到,教育的效果就会不佳,有时甚至会走向教育的反面。
反过来看,原则对思想政治教育目的的达到起着积极的保障作用。若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实现没有其他诸要素作保障,目的就可能会成为一句空话,目的的落实便无法保证,从原则服务于目的来看更是如此。具体来说,原则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提供刚性保障,这是由原则的一系列本质特征决定的。原则的强制性特征会确定人们的立场和观点,决定如何立足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而有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原则的规约性特征会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将如何沿着正确的方向和轨道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原则的引领性特征会指导人们在思想政治教育目的的实现过程中从开始到结束,坚持一贯性和统摄性,始终围绕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开展教育工作,最终实现教育的理想目标。
3.效果要求与途径方法的互为补充关系
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与途径方法之间的关系,是要求与服务的关系。效果在先途径方法在后,效果决定途径和方法,途径和方法为效果服务。
第一,从效果对途径和方法的印证而言,效果决定着途经和方法的使用。具体来看,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要求决定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选择什么样的教育途径和方法,即有什么样的要求就有什么样的途径和方法与之配套;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要求的内容,决定着教育者选择什么样性质的教育途径和方法,即不同的内容要求就会匹配不同性质的途径和方法;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要求程度,决定着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应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以及具体运用的程度和细节。要求的程度不同,途径和方法的应用程度就会不同,要求的具体过程不同,途径和方法应用的环节就会不同;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也是检验其途径与方法是否行之有效的具体标准之一,途径和方法应用得如何,不在途径和方法本身,而最终要在服务和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上得到检验和认可,效果佳,就是科学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反之,就不是理想的途径和方法。
第二,从途径和方法对效果产生的作用而言,途径和方法对效果起着完成思想政治教育的通道性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要求的提出,要以一定的途径和方法为前提,即要用恰当的途径和方法予以提出,否则,提得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得法的,更是不恰当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要求的程度,要借助一定的途径和方法,即渠道来实现,否则,要求的程度再高,但其途径或方法不当,也是难以实现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还要依赖一定的途径和方法来检验、测定和评估,否则,效果的好与坏很难识别和鉴别,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也就很难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不断循环和发展就会受阻。故只有效果要求,没有实现其途径和方法的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也只会是空中楼阁。
4.环境与主客体间的互为依赖关系
毫无疑问,思想政治教育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下进行的,虽然教育的主体和客体面临的环境是相同的,但对环境的理解和态度可能是不同的。环境与教育主客体的关系是互为依赖的关系。
第一,环境对人而言,环境起决定性作用,即环境决定人和改造人。其一,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背景下对受教育者实施教育。教育者不仅要根据自己所生活和成长的环境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而且要根据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思潮来思考教育,同时还要根据受教育者的具体情况进行教育。教育者要根据环境的具体许可性来取舍教育原则、教育方法和教育措施;教育者要根据环境的具体情景,整合具体的教育要素来实施教育;教育者要根据环境的变化不失时机地调整教育思路和教育方案,做到“因材施教”;教育者还要根据环境的具体情况,不断检查、评估、反馈教育效果。其二,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是在一定甚至特定环境下接受教育。受教育者在一定环境中生存,其生理、思想、心理都是环境的产物。正如以上所述,在一定的环境之下同教育者形成的对立与统一的互动关系中接受教育者的理念教育,在被施加一定的方法中接受教育,在环境与主客体及其相互转化中实现知、情、信、意、行的真正转化,在一定环境下的体会、共同检验和评估反馈中享受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和快乐。
第二,就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对环境而言,他们对环境起改造和影响作用。事实和实践反复证明,思想政治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始终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起着改造和影响作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实施教育和受教育前,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环境进行有形或无形的取舍,在教育和受教育的过程中会逐渐对周围环境进行潜移默化的改造。最终,思想政治教育的结果也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对环境改造的结果。
正如经典作家所总结的,人离不开环境,环境也离不开人,思想政治教育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