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保持生态系统的再生产能力
生态系统都有一定的再生和恢复功能。一般来说,生态系统的层次越多,结构越复杂,系统越趋于稳定,受到外力干扰后,恢复其功能的自调节能力也越强。相反,越是简单的系统,越显得脆弱,受到外力作用后,其恢复能力也越弱。
保持生态系统的再生能力,一般应遵循如下基本原理:
(1)保护一定的生境范围或寻求条件类似的替代生境,使生态系统得以就地恢复或易地重建。
(2)保持生态系统恢复或重建所必需的环境条件。
(3)保护尽可能多的物种和生境类型,使重建或恢复后的生态系统趋于稳定。
(4)保护优势种、建群种。
(5)保护居于食物链顶端的生物及其生境。
(6)对于退化中的生态系统,应保证主要生态条件的改善。
(7)以可持续的方式开发利用生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