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敏感生态环境问题
2025年09月26日
2.1.3 敏感生态环境问题
敏感生态环境问题是指自然条件或人为活动破坏生态平衡,导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从而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负反馈效应。生态环境问题一般可以分为3类:
(1)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如围湖造田、开沟排水、过度放牧、山石开挖、新增占地等人类活动所引起的湿地破坏、生物物种锐减、水土流失等。
(2)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生态环境改变。工农业生产中产生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污染、噪声污染、农药污染等排入环境,导致环境质量下降,从而破坏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导致生物变异或者灭绝。
(3)资源短缺或环境条件恶劣,导致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如由于气候干旱、水资源短缺、土地资源短缺等问题引起的土地荒漠化及沙漠化、土壤盐碱化等。
敏感生态环境问题具有较强的区域性,与当地人文历史发展、地质、气候、经济建设、土地开发等因素紧密相关,其中表现比较突出的有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湿地破坏、森林和草地资源减少、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另外,由于工程建设或工程实施可能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也属于敏感生态环境问题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