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 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

2.2.3 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

生物多样性对维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为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避免物种濒危和灭绝:这是针对物种大规模灭绝而采取的一种应急措施,主要采取建立自然保护区、捕获繁殖、重新引种、试管授精技术以及建立种子、胚胎和基因库等方法保存物种和基因。

(2)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3)防止生境损失和干扰:对大多数野生生物来说,最大的威胁来自其生境被分割、缩小、破坏和退化。生境改变一般是将高生物多样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变为低生物多样性的半自然生态系统,或将大面积连片的生态系统分割成一个个“孤岛”,形成脆弱的“岛屿”生境。生境的这些改变对生物多样性影响巨大,有些是毁灭性的。

(4)保持生态系统的自然性:人工干预过多会使生态系统失去自然性,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侵蚀。生物多样性保护不单单是保护物种,而且也需保护物种间的关系以及演化过程和生态过程。因此,尽可能保持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减少人为干预,改善和建设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则之一。

(5)可持续利用生态资源:人类开发利用生态资源的方式和强度直接影响生物多样性。因此,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避免商业性地过度采伐、猎捕和更替,以实现生态资源的持续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

(6)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系统和生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