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要求
开展生态现状调查是生态影响预测、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和依据。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内容和指标应能反映项目范围内的生态背景特征和现存的主要生态问题,调查内容应该围绕生态系统(包括植物、动物、非生物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包括敏感区的敏感程度与保护内容、与项目的位置关系等)、敏感生态环境问题(包括水土流失、生物入侵、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极端天气等)三大内容开展调查与评价。同时,属于涉及敏感生态保护目标的项目,如穿越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或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对象时,应做专题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