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镜头的概念

一、固定镜头的概念

所谓固定镜头,是指摄像机在机位、镜头光轴、镜头焦距都不变的情况下拍摄的影视画面。“机位、光轴、焦距三不变”是拍摄固定镜头的前提条件。机位不动,是指摄像机没有移、跟、升、降等运动;光轴不变,是指摄像机没有上、下、左、右摇摄;焦距不变,是指摄像机变焦镜头没有推、拉变化。

固定画面的核心就是画面所依附的框架不动,从某种程度说,因为排除了推、拉、摇、移等运动因素,固定画面很接近美术作品和摄影照片的形式感。但是,由于电视画面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具有表现运动的特性,因此固定画面又不能机械地与美术作品和摄影照片等同起来。比如,电视的固定画面中,人物可以运动,可以出画入画,同一画面内的光影可以发生变化等,这些都是美术作品和摄影照片不可能做到的。因此,当我们谈到电视摄像中的固定镜头时,一定要跟绘画或照片的“固定画面”区别开来。虽然电视摄像要吸收和借鉴绘画艺术和摄影艺术的成功经验,但是,我们必须从一开始就树立起电视意识和画面造型观念。注意求同存异,注意电视画面本体特征及审美特征。

“画框”,即电视画面框架的固定不变。这固然很容易理解,但是由于画面中被摄对象或动或静的复杂型、可变性,因此在画面的具体界定上会有一些不同的方法和称呼。比如,影视界里所说的静态画面就是指框架不动、被摄对象也处于静止不动状态的画面。这有点类似于京剧艺术中,演员刚一出场时的“亮相”,人物保持某一姿势或动作,让观众仔细欣赏。就电视画面的内外运动因素分析,有两种运动形式:一种是活动的画面内容,即摄像机所记录表现的被摄对象的运动,我们称之为画面内部的运动;另一种是摄像机的运动,即画面外部的运动。抛开画面外部运动不谈,固定画面不仅能够记录和表现静态的对象,同样也能够很好地表现画面内部的运动。如果以被摄对象为标准来界定不同的画面类型,就会出现对象静而摄像机或动或静、对象动而摄像机或动或静等繁杂甚至交叉易混的多种情况,这不便于我们的理论分析和实践运用。因此,作为一本电视摄像方面的基础性教材,我们本着简明实用的原则,决定以摄像人员的基本工具——摄像机作为界定不同画面类型的标准,把电视画面划分为固定画面和运动画面。也就是说,摄像机在拍摄中发生了运动变化所拍得的画面叫“运动画面”;而在机位、光轴、焦距“三不变”的情况下,不论被摄对象处于静止状态还是运动状态,统称为“固定画面”。

一方面,拍好固定画面是对电视屏幕框架制约的适应;另一方面,这也是出于对观众收视心理和生理机制的考虑。电视观众虽然在观看电视节目,但他们并不会随时意识到屏幕框架的存在,而实际上画面框架起到了规范视野、指引视线、决定观看方式等重要作用。比如说,生活中人们对感兴趣的人或物都会产生仔细去看、观察清楚的愿望,具体体现为视野集中、视线稳定、时间较长的“盯视”或“凝视”等视觉形式。这就要求拍摄画面时,也应该以较为稳定的镜头,满足观众的收视欲求,不能忽升忽降、忽摇忽移,破坏观众的收视情绪。此外,诸如推、拉、摇、移等运动摄像的起幅部分和落幅部分,实质上都是固定画面。因此,可以说固定画面在反映动态生活上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必需的。要想做好摄像工作,要在一开始就从固定画面的构图和造型表现等环节上下狠功夫,要具备在固定画面所提供的造型天地里,记录和表现动态的生活及主体运动的职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