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励体系简介
2026年01月22日
(一)
学生奖励体系简介
(1)评选项目。
先进班集体、活力团支部、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学院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技能奖学金、德育奖学金和国防奖学金)。
(2)评选时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业奖学金、技能奖学金和德育奖学金,在新学年开学初进行评选;活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在每年4—5月进行评选;国防奖学金根据大学生征兵工作需要,每年两季评选;优秀毕业生,每年3月启动评选。
(3)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按全校班级人数的15%评定;三好学生按班级总人数的5%评定;活力团支部按全校团支部数量的10%评定;优秀团干按院团委、系团总支下属各学生组织各部门团干部人数的50%推荐,各团支部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团干;优秀团员推荐名额为本团支部团员总数的3%。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2名,院系学生会按学生干部人数的20%评定。
学业奖学金、德育奖学金按照专业总人数的6%评定。其中,一等奖学金为同年级同专业人数的1%,二等奖学金为同年级同专业人数的2%,三等奖学金为同年级同专业人数的3%(四舍五入),按排名认定奖学金等级。一等奖学金专业人数超过30人、不足50人评1名;专业人数低于30人的不参评一等奖学金;技能奖学金不受名额限制,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获得;国防奖学金根据当年入伍人数进行奖励。
优秀毕业生按各院系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评定。各类奖项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计算具体名额。